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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的一件事

  发布时间:2017-11-20 14:42:57


    灵宝法院网讯  一九九三年我通过考试来到灵宝市人民法院,分到西闫法庭上班,从此开始了我的法官生涯。

    刚开始时没有车辆,就是自行车,法官老李家在本乡,早上骑车来晚上骑车回,每天按时按点风雨无阻。我家在县城,也把自行车骑在法庭。后来交通改善了,两个人配了一辆摩托车,我和老李一辆。

    1994年7月我受理了一起莲池承包案件,西闫乡梨湾村委会有二十亩大小的莲菜池,承包给本村村民张某,每年承包费5000元,连续三年张某没有缴纳承包费,村干部找他讨要,不但不给,反而诬陷村干部有其他问题,致使村里无法收取承包费,群众意见很大。对村干部软弱有意见,对张某不缴纳承包费敢怒不敢言。法庭受理了案件后,老李骑着摩托车带着我到了村里,把村干部和张某全部叫到现场,首先看了莲菜池现状,当面用尺子丈量了池子的面积,做了勘验笔录。接着到村部谈谈各自看法,张某谈到在承包期间村里占用过一部分莲池面积,影响了莲池的收益,不愿意缴纳承包费,村干部承认有占用过,但面积很少,时间也很短,愿意减少一部分承包费,但前提是账目必须交费。从中午谈到太阳西下,仍然没有达成协议,我和老李只能无功而返。

    8月的一个星期天,开庭审理后,制作好判决书后,要加班到村里宣判。老李刚好家里有事,不能来。贾万超当时在故县法庭上班,妻子在西闫信用社,星期天回来探亲,我把贾万超叫上,让他帮忙。我骑上摩托车带着他,向梨湾村进发,离村里有二里地的土路,上大坡,推土机推过不久,太阳一晒,唐土一尺厚,根本无法骑行,没办法,只好下来,我在前边推,贾万超在后边掀,脚下还不稳,时刻有倒下的危险,本来只有3分钟的路程,我们硬是推了30分钟,当我们到达村部时,完全变成了土人。我们洗过后,向双方当事人宣判,均十分满意。

    回来后,我们向徐建庄庭长汇报了艰难过程。这是我职业生涯中十分难忘的一件事。

责任编辑:x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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