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每个人的记忆中,总有几件让你难以难忘的事,它深深的埋藏在我们心底,是我们精神世界的秘密花园。我愿意把它就此留在记忆的浪潮中作为特别的存在。走进岁月的长廊,翻阅生命的相册,重温那曾经令我敬仰的瞬间。“时间如流水,一去不复返”我常常想沧海桑田,潮起潮落,人生嘛也就这短短几十年,过去的时间已不复存在,未来的事情让人不可预测,但是,总有那么一件事,像波涛中的暗涌,时时刻刻把我拉进回忆的漩涡,他们是时间中的记忆,在我的内心中,留下的是永恒的难以磨灭的记忆。
2003年7月24日,我院执行庭赵庭长带领着我到阳平镇沟南村成功执结一起因乘坐农用三轮车摔伤而引起的赔偿案件,经过三个小时的耐心说服教育,被执行人终于自觉履行清了全部的执行金额,使执行了长达一年的案件终于执结。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02年元月16日,家住灵宝市阳平镇沟南村的周红运伙同他人乘坐本地周新民的三轮车一同去该镇的大湖山上采药(原该村约定成俗,待药卖后没人给车主付运费2元),下午在返回的途中,当车行至阳平镇平路桥西处时,周红运从车上掉了下来,致前颚和鼻子擦伤并流血,后周新民扶周红运到一所诊所包扎,之后又到另一诊所注射了破伤风之后才回家。次日周红运感觉病情严重,又因无钱,随后又到阳平敬老院卫生室进行治疗,住院30天,支付医疗费1452.16元。2002年4月3日,周红运到灵宝市人民法院作CT,结论为左侧颞角扩大较明显,建议隔离复查,支付检查费120元。法院审理认为,周新民明知自己开的三轮车不能载人,为收取2元车费而载人,应负这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周红运负次要责任,遂判决周新民承担经济损失1000元及诉讼费用250元。案件于2002年9月2日进入执行阶段之后,周新民分两次付了500元,余款一直未能执行。因周红运有病在身,其岳父--当年生擒豫西第一匪首李子魁的特等功臣卢文焕和老伴拖着年过七旬的伤残身体先后多次来法院催促执行。
为了给老英雄一个满意的答复。7月24日早上,执行一庭赵庭长带领我到沟南村强制执行。而周新民却躲在二楼企图逃避执行,后其家人及兄弟又将我们围住,企图阻挠执行。面对危急情况,赵庭长将他们劝回房间,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其家人放弃对抗,积极配合执行,后其弟兄几个分头借钱,经过两个小时,先后借了20多户,终于凑齐了750元。案件执行完毕已是中午12:30,我和赵庭长都顾不上吃午饭,及时将赔偿款送到了当年生擒豫西第一匪首李子魁的特等功臣卢文焕及其家人的手中,受到了老英雄的连声称赞。
自赵庭长从事工作以来,政治上始终与党保持一致、忠于法律、身怀爱民知心、恪守为民之责、廉洁正派两袖清风、默默奉献,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在执行周红运和被执行人周新民的事故赔偿中,被周新民和其家人兄弟围住,赵庭长始终坚持“说服教育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指导思想,实行人性化执行,注意执行中的人权保护,以人为本,多做感化、教育、协调工作,树立生存权大于债权的观念。近年来,赵庭长在执行工作中,始终坚持耐心、细致多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多为当事人着想,主动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从促进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达成执行和解来促进案件的执行入手,少用或慎用强制手段,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最终周新民其家人放弃对抗,主动借钱凑齐赔偿款使该案件执结。
在我工作这么多年的时间里,我意志保持在忙碌的工作中进修更新知识,不断运用到办案中,来提高自己。经过这件事后,我不禁感叹身边又多了一个可以影响我、促进我变得更优秀的人。赵庭长在搞民事审判的几年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的案件,并耐心细致作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案件调解率达到99%以上,且全部能够自行执行。不仅每年的办案数量多,而且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踊跃献计献策,一改以往以抓人促执行的做法,加强为被执行人产业的履行力度 ,为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他的付出没有白费,他的工作得到了院领导和全院干警的认可和肯定,得到了老百姓的信任和交口称赞。
在赵庭长身边学习坚持在繁忙的工作中学习更新法学知识,并不断运用到办案中,法律的运用更加深了自己对法律及其理论的理解,还注意总结办理各类案子的经验教训,使自己的职业能力得到了加强,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素质和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自身的业务素质,坚持不懈学习法学知识,在实践中学习,学习中办案。立足现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和同志们一齐努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工作氛围,争取拿先进立新功,继承赵庭长的优秀品质和作风。
在我的身边有更多这样的优秀的人,他们用行动,诠释着公平和正义的艺术;他们用心灵,谱写着司法为民,社会和谐的乐章。在许多人的眼中,“法官”二字意味着权力、地位和荣誉,但在我的眼中,法官也和其他人一样,平平凡凡,不同的是他们拥有的不光有光荣,而更多的却是艰辛和责任。
日月如梭,虽然这件事已过去很久了。但它依然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难以忘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