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岁月如梭,弹指间,踏进灵宝法院大门已经三十一个春秋。在我的记忆中,许许多多的经历都被时间的长河冲刷的无踪无影,但一九九四年春节期前发生的一件事,尽管过去了20多年,但仍然记忆犹新。
一九九四年腊月二十三那天傍晚,我和大多数人一样,与家人一起忙乎着过小年,伴随着外面不时传来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我的心情从平日工作的紧张节奏中放松下来。当我和家人正在品味着自己亲手做的美味佳肴,享受着过小年的美好氛围时,突然接到李自忠庭长的电话,说有一个案件当事人躺在法院大门口附近,让我前去看看怎么回事。
李庭长之所以让我去,是因为我住在法院家属楼,家属楼和法院仅一墙之隔,而事发地就在距法院不远处。从我家到事发地徒步也就不到十分钟的距离。那时我担任民庭副职,庭长给我安排的事情,我当然不能推辞。
于是,我顾不得多想,赶忙囫囵吞枣似的吃了几个饺子,立即前往,我穿过小巷走近路,三步并作两步走,快速向事发地奔去。当我快到法院大门口时,远远看到有许多围观的路人。我急忙走到跟前,拨开人群一看,原来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蜷缩成一团躺在地上,浑身哆嗦,单薄的的衣服上满是尘土,脸上脏兮兮的,表情十分痛苦。我问围观的人怎么回事?有人告诉我说,听说这个人是在法院打官司的,现在应该是生病了,而且病得不轻,都好长时间了,也没人管。
我蹲下身子仔细打量了一番,才发现这个人双目紧闭,嘴唇发青,浑身发抖,眼睛上的伤痕还清晰可见。当时心里一惊,莫非这个人是个瞎子?这么寒冷的天,一个人病倒躺在大街旁,再这样下去没准会要命的。看到这种情景,我心里真有点害怕会出人命。我不容多想,一边电话给领导汇报情况,要求立即派医护人员到场,一边就近联系了一家私人旅馆,组织围观的好心人和旅馆服务员帮忙,把民工搀扶到旅馆。接着,让服务员给其打来热水,让其清洗了一番,再弄点吃的东西。不大一会儿,法院的法医室的屈建峡主任亲自到场。经详细诊断,这个男子除了双目失明以外,身体并无大碍,刚才在外面连冻带饿成了那个样子。这时,我心里的害怕和紧张顿时放松了许多。
经询问,得知该男子是四川人,当年在灵宝某个矿上打工,本想挣点钱给家里补贴,结果钱还没挣到手,矿上发生事故被炸伤了眼睛,造成双目失明。为了向老板讨个说法,官司打到了法院,前几天刚立案,案子还没有开庭。
得知是这种情况后,我耐心地向他解释说:“案子虽然到了法院,但你的案子刚立案,审理需要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要有个过程,在这里硬等不是个办法。”我问他现在灵宝还有什么亲戚朋友或熟人?他说没有,他现在回不了老家。
我想帮他联系到家人,但在当时的通讯条件有限的情况下,想一时半会联系到他的家人也是不可能的。
无奈,我和旅馆老板夫妇二人商量,我有点近乎求情的口吻向老板说:让这个人暂时先住下,费用可以多加一些,请他们多关照一下,如果有什么问题,再商量解决。没成想那对善良的旅店老板夫妇欣然答应下来。我的心立马放下了许多。
回家后,已是半夜十一点钟了,家人和孩子早已进入梦乡,出门时的那种热闹气氛早已变成了安静。这时才我才觉得肚子有点饿……
此后的几天里,我一直放心不下,几乎每天都要去旅馆看看,向旅店老板夫妇问问情况,看还有什么办法联系到他的家人,更希望忽然有一天他被家人或亲戚接走,毕竟已经临近年关。我每次去也都给他带些吃的东西,有时还送去可口的饭菜,以至于他被感动的道出了实情:原来,他打官司是他的一个四川老乡帮他把案子起诉到法院的。老乡给他说今后他的事情就交给法院管了。他被送到法院门口之后,就出现了腊月二十三那天的那一幕……
对于我们这些常年忙碌在审判一线的法官来说,春节放假期间,是一年来我们最祈盼、最愉快、最美好的一段时光。而1994年的那段日子,我并没有像往年那样过得轻松,但感觉心里十分踏实,因为我的付出,使一个漂泊在寒冷的冬夜的农民工有了栖息之地,并度过了也许是他一生中陷入困境和无助的日子。
过完春节上班后,在李庭长的办公室,来一个自称是那个四川民工的亲属的人,说是案子由他代理,而法院也根据案情需要对被告依法采取了先予执行的措施。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我们作为审判一线的法官,在工作实践中,每个人都可能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有的或许已经超出了我们的职责范畴,或许它与我们没有多大关系。但作为一名人民的法官,要时刻牢记司法为民这一根本宗旨。只有牢固树立这一宗旨,才能真正无愧于法官这个光荣称号,才能真正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良好的的法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