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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难忘的一件事

  发布时间:2017-11-20 10:36:21


    灵宝法院网讯  年过而立,人生路上已匆匆走过三十余年。往事如烟,生活中家长里短喜怒哀乐如影随形。从2004年开始接触法律,2011年到灵宝法院工作已六年多,现三门峡中院组织写一篇难忘的事,回首往事,在法院每天都能看到一幕幕的人生百态大戏,有一件事最使我记忆深刻、历久弥新,久久不能忘怀……

    事情发生在我来院的后半年,我被分在五亩法庭工作,那是一个西北风卷着雪花临近春节的傍晚,当时案件基本已经处理结束,辖区群众也在忙碌的准备着年货,我整理完卷宗,正准备离开办公室。“咯吱、咯吱”脚踩在积雪上发出声音从耳边一阵阵传来,紧接着拍打衣服上积雪的声音,我还在纳闷都这时候了谁还来有啥事,但好长一段时间人也没有出现,我警惕的走出办公室,只见一位老大妈拿着铺盖卷坐着挡在办公室门前,“你们法院让我来我就来,我来了就住到这不回去了”,我还没有开口她就厉声说道,弄得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门外也不是说话的地方,我赶紧把她让进办公室,我才仔细的看清楚了她,六十多岁的年龄,但脸上过早的布满了皱纹,身体在不停的打着冷颤。我给他倒了一杯茶,并打开电取暖器“小太阳”照着她,“有啥事慢慢说,我们法院就是解决纠纷的”我说,“你们法院凭啥让我离婚”她说着并将一张传票扔在地上。

    通过初步了解,她姓范是我承办的一个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范大妈家住朱阳山区早丧偶,2000年与农业局一位史姓干部再婚,婚后双方经营一销售农药化肥的商店,小日子过得也算红红火火,老史一周前向本院起诉要求与范大妈离婚,因下雪路滑山路不好走,我们便让村干部把船票捎给了范大妈,村干部回村说法院让她到法院离婚,可能是因为这事被大家知道心里不舒服,范大妈才做出上述举动。“什么?你说老史让我和他离婚的?我同意,我同意,啥都不说了”,听到我解释后范大妈说道,我心里暗自盘算今天又能了结一桩案子,“离婚后,我都不知道去哪呀”范大妈嘴里嘟囔着,我的心又开始悬了起来,事情看起来没有那么简单,我打电话给原告老史让他明天到庭,这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外边的雪也越下越大,我安顿范大妈在法庭旁边的小旅馆住下。

    第二天范大妈夫妇按时到庭了,双方客客气气的签了离婚协议。通过他们的对话,我对案情有了更深的了解,案件发生的导火索是商店的五万元不翼而飞,婚后范大妈尽心尽力的经营农药化肥商店,老史有自己的退休工资,小日子过得也算红红火火,老史的儿子小史总觉得自己父亲的钱被范大妈花了经常向老史抱怨,范大妈觉得自己每天起早贪黑的经营者商店,也没啥对不起他爷俩的,柜台上化肥款因店门没关在一个月前丢失了,范大妈觉得是小史偷了钱而与小史有了摩擦,后来查清是范大妈的女儿拿了钱,小史动手打了范大妈……。

    少年夫妻老来伴,人老了就应该有个伴,从范大妈的眼神中我看出了她的委屈与不情愿,离婚案件无非就是离或者不离,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离婚,我应该顺手推舟让他们离婚还是多做调解工作让他们,我选择了后者。我第二天就组织范大妈和她女儿、老史和他儿子小史在法院举行了个家庭会议,我知道他们老两口内心都不愿意离婚,主要是他们子女害怕自己父母的钱被别人花了而心存芥蒂,我向老人们提出要老有所乐注重生活质量,将商店交由孩子们经营,老人各自的财产不因结婚而发生改变,孩子们不干涉老人的婚姻生活,老人和子女们的误会都当场解除了,将离婚协议也变成调解和好协议。

    什么是司法为民,什么是公平正义,怎么能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事情,我经常在思考的这个问题,就在一点一滴,就在日常生活中的小事,每一件小事都把他做好了,就成了大好事,就是为人民服务。

    “汤法官,我今天又给一个打官司的人说了,我让他找你告状区,因为你办案办得好!”,范大妈又来电话了。

责任编辑:x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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