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文化 -> 文化生活

最难忘的一件事

  发布时间:2017-11-17 17:33:56


    灵宝法院网讯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间,自己已到法院工作有三十个年头。从青春年少到暮首苍茫,期间经历了太多的人和事,有的感动于一时已渐臻淡忘,有的已沉积在时间的长河中,再无从记起。但有这么一件事,自发生到如今,却不曾相忘。它如电影般地时不时在我脑海中浮现,催我自醒,佑我成长。

    那是我到法院工作的第六个年头。曾经的豪情已随着日日重复的案头工作而逐渐湮灭,跳跃的情感已不会为琐碎的生活而轻易舒张,一切已习以为常。

    那天,原本3人的庭里只剩下我一人,庭长老李出差在外,内勤小杨到市里参加办公培训,我一人守着空荡荡的办公室也不得闲着,前期办结的案件得赶快整理出来装订归档。正在我忙碌不停时,突见门被推了一下,却不见有人进来,我看了一下没做理会。不一会儿,门又被推了一下并渐至推开,随着一个人影的出现,一个三十多岁农村模样的妇女慢慢移到我的办公桌前。“干啥的,有事吗?”我问道。“我叫陈某,我要告状。”我这才抬起头细细打量起来,但见她顶着一头灰白的短发,高高的颧骨突显在菜色的脸上,嘴唇紧抿,眼里透着一股怨气。我问她要告谁,她说她的毛驴被人给拉走了,来法院讨个说法。“有介绍信吗?”我问道,她说:"没有"。当时法院立案,有着不成文的规定。凡是村里村外、邻里纠纷之事,立案不要钱,得要介绍信。陈某没有介绍信,自然无法给其立案。我让其回去办理,其不作声,拿个小包袱踱到房檐下出神发愣,下班时不见陈某,想是回去了。

    第二天一上班,就见陈某挎着个大包袱在门口等着,见了我仍说要立案。“介绍信拿来了吗?”我问道。“村里不给开”,陈某嗫嚅道。我看了她一眼便不再说话,只顾自个忙着。一天忙碌也没再注意她。下班时见其还在,就嘱其赶快回家,拿来介绍信再说立案。她也不搭理。我心里不快,怪其不知好歹。次日早上,我刚一进入楼道走廊,就见地上紧挨办公室的门口铺着被褥,躺了一个人,仔细一看却是陈某。我很生气,问她:“你这是干啥哩?”正在这时,李庭长来了,问是怎么一回事,我把情况一说,李庭长赶快把陈某拉起,让其坐到办公室休息,帮其把铺盖卷起,好言劝慰让其先回,随后到村里处理。陈某半信半疑地离开,还一个劲地说:“你们可要来啊!”

    下午一上班,李庭长就说:“走,到陈某村里一趟。”我一愣,赶紧说:“陈某没有介绍信,还真要去啊?”“必须得去,法律人说话要顶尊。”这样,李庭长骑着庭里的偏三轮载着我直向陈某村里奔去。陈某家在离城十几里远的乡村,虽不算远,但因时值深秋季节,一路上尘土飞扬,进村时,我俩已经变成灰人。拍打几下,赶快找到村部询问情况。通过村部调查才知事情原委。陈某也是一个苦命人,第一个丈夫放牛时滚坡摔死,第二个丈夫是邻村上门女婿,因陈某强势,夫妻不和,经常吵架。前不久,招来的女婿竟上吊自杀了。小叔子气愤不过,就将陈某家唯一值钱的一头毛驴给拉走了。因陈某平时强势,村民也不甚待见,村里也因为出现死亡事件,也不愿多管其事。弄清原委后,李庭长首先做通村干部的工作,让村干部帮忙一起到陈某小叔家解决问题。经过反复说教,陈某小叔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我们把驴牵走。当我们把驴缰绳交给陈某时,陈某一个劲地说:“谢谢,谢谢!”我也很高兴,之前的不快一扫而光,回来的路上觉得格外轻松,心里对李庭长的敬重又多了一分。

    时间过去了两个月,一天,陈某又出现在办公室。问其干啥,又说告状。原来,陈某的驴被其小叔拉走时已经怀有驴娃,陈某听说驴被拉走后生有一头小驴,坚决要求返还。我瞅着她,心里怪其真多事。但李庭长听后却说:“还得管一下。”后又拉着我穿行在去陈某村的路上......。驴娃最终被要回来了,也再没见陈某来过。我直取笑李庭长可升任为驴爷爷。

    这事过后,我也曾征询过李庭长:一大把年纪,怎么还有着那样的情怀?李庭长只说了一句话:这是一个法律人应有的素养。李庭长的话使我汗颜,也使我顿悟到:自己作为一个法律人,必须具备以下情怀:诚实的品格、公平的心态、严明的操守以及悲天悯人的人文关怀。这已经成为我多年来自我完善的内动要求。这些年,每当自己稍有懈怠时,这件事便不自觉地从脑海深处跃出,时时对我敲打......

责任编辑:xjk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496849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