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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的一件事

  发布时间:2017-11-17 17:30:09


    灵宝法院网讯  匆匆那年,那年匆匆,2006年从一个刚出校门稚气未脱的小丫头,一晃之间,我到灵宝法院工作已经11个年头了,说起难忘的事,一时间思绪万千,很多往事涌上心头,却不知从何说起。有难忘的高兴事,也有难忘的伤心事;感动的事难忘,遗憾的事也难忘,细数起来,能回忆起来的太多,但让我记忆犹新、感触最深的应该还是前年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这是一起三名高中生轮奸案,三被告人张某、董某、陈某案发前系我市两所优秀高中的在校生,在2015年放寒假过年期间,三人在一起闲聊时提到,听别人说他们的一个不太熟悉的初中女同学很随便,和很多男的都发生过性关系,三人就商量着能不能把这个女同学约出来也“耍一耍”(指发生性关系)。后来三人决定由其中和这个女同学比较熟悉的张某负责约这个女同学出来。案发前几天,张某终于通过QQ联系上了这个女同学。案发当天,张某通过QQ约女同学在街上见面,见面后又提出天气太冷不如开个房间叙叙旧,开好房间又说咱们同学好长时间不见,干聊怪没意思的,不如喝点酒,边喝边聊,结果就在某宾馆房间张某把这个女同学灌醉后,与这个女同学发生了性关系,后张某就给董某和陈某发消息说他在哪个宾馆哪个房间,并且已经把女同学灌晕了,让董某和陈某前去。董某和陈某收到消息后便立即前往,后在房间董某也与该女同学发生了性关系,在陈某欲继续与该女同学发生性关系时,因该女同学意识已经稍微清醒,并向其男朋友发送了求救信息,其男朋友带人及时赶到,才制止了陈某的行为。后三人被公诉机关以强奸罪提起了公诉。

    案件受理后,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便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我作为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三被告人和被害人均系未成年人,且本案为强奸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尤其是给被害人带来的心里阴影、精神伤害很大。为了使案件达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避免开庭时双方再次面对,发生冲突和二次伤害,我从双方的利益考虑,如果被告人能对被害人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得被害人的谅解,一方面也算是给被害人一些心里安慰,另一方面对三被告人的量刑也有好处。所以在开庭前,我多次联系双方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进行沟通,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调解工作,希望能促成双方达成赔偿谅解协议。

    直到开庭前一天,经过不懈努力,被告人张某、董某亲属同意分别赔偿被害人15000元,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接受。但被告人陈某亲属一直坚持认为其儿子没有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开始一直不同意赔偿,后经对其做思想工作,其又称家庭困难,只愿意赔偿5000元,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又不接受。我又给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做思想工作,让其考虑被告人陈某在本案中的实际行为及其家庭实际情况,最后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同意接受陈某家属5000元的赔偿数额。

    但是就在当天晚上组织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出具谅解书、交付赔偿款的时候,我和其他被告人亲属多次电话催促被告人陈某亲属,但其迟迟不能到场,我只好先组织被告人张某、董某亲属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并当场履行。经我请求和劝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我一直在法院南门保安室等到当晚12点,但陈某亲属最终仍未露面。结果到第二天开庭时,就只有被告人张某、董某亲属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谅解。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出于保护自己女儿的考虑,最终还是撤回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未参加庭审。但未能促成三被告人均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说实话开庭时我心里还是有一些遗憾的。

    开庭审理时,三位被告人均辩称他们只是听别人说这个女同学本来就很随便,认为约她出来上上床玩玩也没什么,反正她都和很多人发生性关系了。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而且是后果十分严重的犯罪行为,会对他们的人生造成多么大的影响。当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三被告人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时,三位被告人才失声痛哭。

    看到被告席上嚎啕大哭的三位少年,看到台下已经泣不成声,伤心昏厥的被告人父母,我的心被刺痛了。这一案件发生在这两所学校学生身上本身就令我感到十分震惊,尤其是根据学校老师、家长、邻居反映,三被告人学习成绩十分优秀,并且一贯表现良好。但它却实实在在的发生了,就在那里,不会因为我们的不愿面对而消失。因为对法律知识的无知,三位花季少年走上歧途,虽令人十分惋惜,但他们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接受法律的制裁。“人而无德,行之不远”,学习成绩优秀并不能成为他们从轻或者减轻的理由,因为一个人要成才,必须先学做人。

    案件宣判后,我们及时向三被告人所在的两所高中发出了司法建议,建议学校在向学生传授科学知识的同时,也应当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整个教育体系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学生的法治观念,让他们都能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都能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健康成长。两所学校在接到我们的司法建议后,也积极回应,与我们加强了沟通联系,并邀请我们定期为在校师生上法治教育课。

    虽然这个案件已经过去两年了,但我心里始终有一些愧疚和遗憾,为自己为什么没有早一点去给他们上法治课感到愧疚;为三位少年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身陷囹圄感到遗憾;为自己在处理案件中尽力却未能圆满而感到遗憾。但这些愧疚和遗憾也让我感到自己作为一名少审法官的责任重大,积极开展法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挽救感化未成年罪犯,是我和我的同事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了不让被告席上再有青春的脸庞,为了每一个少年都能在法治阳光下守护下健康成长,我们努力着,用我们的心,用我们的爱!

责任编辑:x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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