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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难忘的一件事

  发布时间:2017-11-16 10:47:13


    灵宝法院网讯  光阴荏苒,岁月如梭,不知不觉人生已近中年,进入法院工作也九年有余了。上学时不知多少次写过作文关于难忘的事,进入法院以来,第一次写难忘的事,说实话,工作中,打交道的人形形色色,遇到的事情也有奇葩离奇,也有感动心酸……搜索记忆,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件郭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

    那是2015年的9月份的一天,阳店法庭的干警们都在忙碌的工作着,办公室的门口站着一位六旬老人,手提布袋,佝偻着腰,似进非进的探头往里看。我抬头看到了他,走到门口问到:“您有什么事情,进来问吧?”他并没有走进办公室,而是缩回头站到了门口。我走出办公室,来到他跟前,问道“您有什么事情,请说吧”。他掏出一份事故认定书情绪很激动地说:“我认为这个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不公平,这个社会不公平!”我说:“您先不要着急,慢慢说,”后来我看了事故认定书说:“这是交警队出具的认定书,您有什么问题去找交警队吧”老人摆摆手说:“不去不去,社会不公平,我的损失得不到赔偿,我儿子因此犯了杀人罪,社会不公平……”我把老人请进办公室,让他坐下来慢慢说,老人给我讲了交通事故的整个过程,主要就是他驾驶无号牌三轮车在岔道左转进入县道时,与相对方向在县道直行张某某驾驶小轿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交警队认定他负主要责任,张某某负次要责任。其实,这样的认定没有什么问题。但在老人看来,他并没有责任,小轿车的驾驶人和交警队的某领导是老乡,交警队的人处理事故存在偏袒之嫌,他认为处理不公,加之他和妻子受伤,对方没有受伤,也没有对他们赔偿,后来他的儿子因为这事情对社会不满,报复社会,去抢劫金店,被判刑……他觉得社会是不公平的,怨气十足。了解了事情经过后,我发现了问题之所在,那就是他们的生活并不富裕,加之夫妻二人都受伤,对方没有进行赔偿,无疑对他们的生活是雪上加霜。我就对老人说,我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快审快结,尽最大努力争取调解。此时老人的情绪慢慢平息下来。送走老人后,我通知侵权人来法院,了解情况得知,他给老人1000元医疗费,之所以没有对老人完全赔偿,是因为他的车投有保险,保险公司应该赔偿。我就让侵权人提供保险公司电话,直接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这个案件在交警队已经调解过,对方太难缠,不想调解,怕对方出尔反尔。通过案件当事人了解情况后,我基本掌握了案情,这样的情况,只能先开庭审理,再调解。给所有当事人送达手续,等待开庭。因庭前已经交代所有当事人开庭注意事项,庭审顺利进行了,当庭调解还是没能达成。事后我又安排了一次调解,还是没能如愿以偿。鉴于此,我就赶紧制作判决书,从立案到审结二个月零十天。案件生效后,我联系保险公司尽快履行,保险公司也很快履行。老人来法院领款时,露出微笑说:“法院还是挺好的,我很满意!”。听到这句话时,我当时很兴奋,很高兴。突然觉得,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骄傲,自己的辛苦努力和付出,值了!

    案件虽然圆满结束,但留给我更多的是思考。通过这个案件,我总结了以后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方式方法,庭前沟通释法,送达手续备注注意事项,开庭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抓住要点调解,判后释法答疑,这是能够快审快结的基本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除了上述基本工作,还要不停总结方式方法,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人生的征途中,有太多的记忆难以磨灭,但愿这些记忆能够鼓励我们成长!

责任编辑:x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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