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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的一件事

  发布时间:2017-11-14 14:27:16


    灵宝法院网讯  生活一天一天地消逝,像海浪一样来了又走。有些事情是沙子,跟着海水退回记忆的深处;有些事情是礁石,经过波浪的打磨,反而愈加耀眼,在心里的某处闪闪发光。拥有一些不可遗忘的经历,是一种宝藏,它们是我们存在过的证据。曾经,也有这么一件事,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

    从懵懂的校园走出来,我来到了灵宝市人民法院法工作,经过一年的历练,从无知的学生转变成了一名法院工作者,每天接触到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从各种纠纷中让我感受到了人世间的冷暖,每位当事人的神情在我的脑海中都历历在目,但是有一件事是我一直不能忘怀的,每当想起这件事我都会暗暗告诉自己身为法院工作者,一定要为人民群众的利益着想。

    那是一天下午,我在办公室和往常一样整理着卷宗,一个穿着简陋,满身污渍,身材矮小的老人推开办公室的门,他手上拿着诉状,指甲里全是泥。他进来后来到了我的面前,对我说:我想要回我的工钱,给他家盖房子最后一分钱都不给我。老人说话的情绪有点激动,听他的口音应该是外地人,我告诉老人先别急,你有什么话坐下来慢慢说。这时老人思维情绪才稍微平复了一点,他坐到了板凳上,把诉状递给了我,我看了看他的诉状又和他交流了一会,大概了解到事情原委:老人性乔,是河南省淅川县马蹬镇人,乔老汉一直在寺河乡跟着老板干一些零活,老板手里有一些活就会分给他,让他去干活,随后再给他发工钱,乔老汉的住所也是这个老板给找的。直到2014年,有一次给寺河乡刘某家盖房子,老板把活分给了乔老汉,乔老汉也如期给刘谋家的房子盖好,但到结账时候,刘某声称现在没钱,要等家里的苹果卖掉了才能结账,老板当时拿不到工钱,也不能给乔老汉付工钱,后老板让刘某给乔老汉写了一张欠条,注明欠乔老汉工钱一万元。老板说让他直接问刘某要工钱,他就不在中间参与了,忠厚老实的乔老汉就拿着欠条以为拿到了工钱。

    刘某的家住在寺河乡后面的山里面,乔老汉在寺河乡街上住着,从乔老汉住的地方到刘某家坐车需要走1个时的山路,乔老多次去问刘某讨要工钱。刘某一直以没钱为理由不给乔老汉共欠,这一拖就是3年,乔老汉说为了要着个共欠,光去找刘某的车费都花了不少钱,自己家在外地,想呆在家那边干一些零活,但这边的共欠一直不结,家里实在困难,这钱对他来说可以支撑小一年的开支。乔老汉说着说着情绪又开始激动了,他告诉我他现在一直都没有结婚,这么大年龄了一直都是一个人过,老家也没什么亲戚了,以前穷娶不起老婆,就将就着自己过,年龄大了,也干不了什么活了,趁着还能走想赚点苦力钱,要不以后真的老的走不动了,就真没有人管自己了,也许就会老死在街头没人管。听了老人叙述,我心里真不是个滋味。我们联系了欠乔老汉的工钱的刘某,几次通知刘某他一直推脱在外地不肯来法院,根据乔老汉提供的地址,我们亲自跑到寺河乡给刘某送了传票。经过审理,最终判决刘某归还乔老汉工钱。

    经过这件事后,让我感觉到了工作的重要,认真的工作态度就是对每位当事人负责,看到他们满足的表情,也是对自己工作的一种肯定,无论案件的大与小,我都应该认真对待,做好每一次笔录,把事实完整的展示在大家面前,做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都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x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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