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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的一件事

  发布时间:2017-11-10 15:21:18


    灵宝法院网讯  从八三年进法院至今已将三十四年了,先后在刑庭、办公室、经济庭、尹庄庭、阳店庭、焦村庭、民一、民二等部门工作,在我的记忆中,许多往事如同沙滩上的脚印,当海浪卷来的时候,便消失无踪。而有些往事如同海底的珊瑚丛,永远鲜亮。其中有一丛珊瑚最大、最美,那就是这件事----一面锦旗,是双方当事人共同送的,令我难以忘记。

    记得是我在焦村法庭工作期间,法庭除审理民事案件外,当时的故意伤害案由法庭审理。某村的李海人很机灵,文化程度底,在村里比较蛮横,因浇地双方发生争执,李海把本村的梁民打伤,住院治疗二十余天,花医疗、误工等费5000余元。法医鉴定:梁民伤情为轻伤二级,李海不知后果严重整天谩骂梁民没病装病,扬言要好好把梁民收拾收拾,李母劝其子也无效,梁民找到村里乡里但无人敢管。梁民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起诉到焦村法庭,要求1、追究李海的刑事责任;2、赔偿损失7000元。并说法庭再不管我只有死了,我们意识到此案的严重性。对双方打架的经过做了详细的了解,并到现场看了看,询问了在场的证人,后把梁民的要求详细做了笔录。走时梁民留下500元让法庭人吃饭,被婉言谢绝。后通知被告李海到庭进行询问并试图调解,但李海在法庭大吵大闹,说梁民浇地把他的地灌塌了,必须赔他钱,并声称这件事谁也管不了。针对李海的行为,写出审查报告,报到主管院长,召开审委会,决定对李海予以逮捕。我庭组织法警把李海送进看守所。

    李梁双方是一个组的,两家离的还不远,李海被逮捕以后,梁家人非常高兴,到法庭说小法庭能办大事为民除害,要放鞭炮祝贺,我当即提出批评,并说我们是按照事实证据法律审案,打击犯罪是法院的职责,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后李海的母亲含泪找到法庭说:法庭做的对,儿子不听话犯了法,叫国家管管他,教育他。子不教父之过,做父母的也有责任。我给李海母亲说,你俩家都是邻居乡里乡亲,冤家宜解不宜结,低头不见抬头见,双方先好好沟通一下。让李海在看守所好好考虑考虑,忏悔一下自己的犯罪行为,只有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犯罪的危害,才能把问题解决好。走时李母留下500元让大家吃个饭,被当场拒绝并提出批评。几天后,我把梁民叫道法庭指出在伤害过程中自己的不当之处,双方要互谅互让,不要得理不饶人,不要只看眼前,眼光要放远,不能结死仇。李母上门找你要好好坐下说,事情就是这事,妥善处理对双方都有好处。梁民说:你们也是为我好,我相信法庭。这是多大的信任,也是压力,我心中暗下决心一定要处理好此案。

    一个月后,我把梁民叫道法庭,梁说他只要赔我5000元认个错就行了。李海的母亲到法庭请求从轻处理,你们法庭人说赔偿多少就赔偿多少,经仔细做工作李母愿意赔偿人家15000元,现在就主要是李海的态度了,提审李海时,李说教训太深刻了,以前就是不懂法,想着在农村谁拳头硬谁就有理,我错了太不应该。尽快赔偿,让我尽快出去,看守所里太难受,我实在顶不住了。

    开庭那天,李海当庭认错并保证积极赔偿。经过我们法庭的共同努力,此案调解结案,李海赔偿梁民10000元,梁民放弃追究刑事责任,撤回起诉。双方对法庭均表示感谢。案件结束了,事情处理了,双方也要人和,我知道这两家问题要从心里处理好,否则可能影响几代人。我当时考虑到李海是不是真心悔改,是不是为了不被判刑违心的认错,我们带着这个疑问,李海从看守所回来后,我们和村干部到李海家和他谈心,给他讲讲有关法律规定。不是梁民和你过不去,无规矩不成方圆,有纠纷你打我也打,每个都我行我素,不是乱套了,是因为你犯了法要处理你,这样对你今后都有好处,人不可能不犯错误,犯了错误改了就好。李母也在一旁劝说,法庭为了我两家的事也是太辛苦了,李海心里清楚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

    几天后,李海带着点心主动到梁家赔礼道歉,我们两家以前都很好,由于我不懂法,打伤了你,你们不要记恨我,远亲不如近邻,我以后会好好做人。法庭让我懂得了只有遵纪守法才能做成事情,梁家人也说:遇到事情不能冲动,通过这个事情也教育了我,我的言语也不好听,咱们今后像以前一样,该帮忙帮忙,既往不咎。把咋各自的日子过好。两家都认为法庭在这个事情上太费心了,为了两家真正和好先后做了十余次工作,两家协商一致给法庭送了一袋苹果和一面锦旗,上述“案结事了,两家和好”。把苹果让带走锦旗留下。后来李海勤劳致富还当了村干部。带领全村致富,对梁家也很照顾。

    法官审案,只要查明事实清楚,使用法律准确,一纸判决便尘埃落定。然而,对当事人来说,不光是为了便获得法院的一个说法,便希望彻底解决纠纷,维护应有的权益,因此,这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公正判决,更要做到案结事了,应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追求更好地效果。

    这件事我思考了很久,觉得心中时刻装着法律,时刻装着人民利益,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执法,必然换来人民群众心中的回报,我先后荣获河南省维护军人军属先进个人,全省民商事审判先进个人,多次荣立三等功和三门峡市先进工作者,这样的一种感觉影响了我多年的法官之路。这就是我多年的追求,党培养着我,就是要我为人民服务,我要永远履行我的职责,让党和人民放心。

责任编辑:x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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