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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难忘的一件事

  发布时间:2017-11-10 08:28:18


    灵宝法院网讯  生命流逝,我已不再年轻,岁月堆积,变成了年岁的山峰;不知不觉,进入灵宝市人民法院工作,已将近十个年头!期间,从一个初出茅庐的懵懂女孩,逐步成长为一名明察秋毫的女法官,自己确实成长和收获了许多!师傅常说:“你是在当事人的痛苦之上丰富了自己”。所以,办案过程中,遇见的某些人,经历过的某件事,确实让我终生难忘,刻骨铭心!

    2011年,是我刚进入刑事审判庭工作的第一年,那时的我,怀着一颗对法律的敬畏之心,阔步朝着自己辩是非曲直,伸人间正义的梦想前行,我以为只要自己完全依法办案,准确定罪量刑,就可以惩恶扬善,就实现了公平正义。可是,直到那个74岁的满头白发的老人跪坐在我面前,失声痛哭,用极尽哀求的话语,请求我放过她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儿子时,我犹豫了,迟疑了,我不知道自己对她儿子处以刑罚,是对还是错?我不知道自己一直坚守的法律的公正,在那一刻为什么会动摇?在以后的很多年里,这个老人临别时,无助的眼神,绝望的表情,佝偻的身影,时常会出现在我的脑海,久久挥之不去!

    那是2011年夏天,我审理了一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开庭前,我已经查阅了所有的案卷材料,了解了全部案情,这个案件是兄弟两人,因为喝酒起争执后,哥哥先用刀将弟弟刺伤,而后在他人带领下,哥哥到弟弟登记的宾馆房间赔礼时,兄弟二人再次发生冲突,弟弟用脚踢打哥哥的肩部、头部,致哥哥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后弟弟逃离现场的一个刑事案件。公诉机关指控弟弟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建议对其判处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开庭时,审判台前坐着那位古稀老人,衣衫褴褛,双眼紧紧的盯着被告席,浑身颤抖——庭审结束后,老人再也抑制不住激动的情绪,趴着被告席,抱着被告人失声痛哭,我急忙迎上前去,老人一下子跪坐在我的面前,向我哭诉,她的两个儿子:大儿子从小就不学好,在十八、九岁时因抢劫人家代销店被判无期徒刑,在洛阳监狱改造,后来改成有期徒刑,在监狱改造了17年才出来。他回来后,光问家里和亲戚要钱,平常身上装个刀,他向老人要钱,没钱给,就动手打老人,老伴儿最后都是被他打伤后连病带气给死了。小儿子是个好儿子,能吃苦,知道照顾家孝顺她。她不断央求我,放过她的小儿子!她说:她已经没了一个儿子,不能再失去这个儿子呀!

    我紧紧握着老婆婆的手,半天,却说不出一句安慰的话,我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才能安抚她无比刺痛的心。那一刻,我同情她,可怜她,担忧她,我不敢告诉她,可能在她有生之年,再也见不到她心爱的小儿子,我也不敢想象,她以后老无所依的日子!看着她无助的眼神,哀嚎的痛哭,那一刻,我动摇了,我多想让她们母子团聚,让她老有所依;我也憎恶她不学无术的大儿子,也替她的小儿子感到惋惜!可是 ,我更加知道,同情代替不了法律的公正,任何人都无权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

    在两难之间,我做出了选择,我知道我是一名人民法官,我要做的,是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于她的遭遇,我很同情,可是,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将所有的案件事实,量刑情节,过错程度,因果关系,全部客观呈现出来,形成书面的审理报告,向审委会做了详尽汇报,该案最终经审委会讨论决定,被告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十年有期徒刑!被告接到判决书后,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案件顺利审结。

    案件处理结束后,我时常会想起那个老人,我不知道千里之外的她现在过得怎么样?她会不会在无数个不为人知的深夜里,默默的哭泣,她会不会恨我,怨我?这些,我都不得而知,然而,这些对我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自己内心坚守的那份善良犹在,我自己内心坚守的那份正义没有动摇,也绝不动摇!

    法律应当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官是活着的法律,每份判决,每个调解,绝不是冷冰冰的文字,也绝不是乏味的言语,它的过程渗透着来自法官心灵深处的良知,传递着法律的正义,闪耀着理性的光辉。只有来自法官美好心灵家园的审判,才是老百姓亲近的审判,法律的信仰因此而灿烂,法官的心灵因此而美丽!

    经年以后,我依然从事着我爱的事业,依然审理着的五花八门的案件,依然面对着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也时常会被感动,偶尔也会愤怒,只是,现在的我,多了一份坚毅,多了一份稳重,内心也更加坚定,更加平和,我知道从事着自己热爱的职业,是多么的幸福,我一定在自己深爱的法官事业里,不忘初心,笃定前行!

责任编辑:x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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