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在记忆长河中,有的事情或许已经被遗忘,但有的事却在人脑海里烙下深深的印记。
不知不觉来灵宝法院工作快一个年头了,虽然仅有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但在这300多天的时间里,接触了到大量的执行案件,涉及信访、督导、执行、监管等一系列系统操作,我从一个手足无措的菜鸟成长为一名业务熟练的执行干警。
作为一名刚进入法院系统的菜鸟,有些东西不论书本上还是从别人的描绘诉说中,无论多么生动、形象,如果你从未亲身体会过,那么你将永远无法获得第一手的资讯,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尤为如此,换句话讲,即便对于书本理论头头是道,但远离了实践,充其量仅仅是个门外汉,只能纸上谈兵。事实证明确实如此,在这段时间里,我不敢妄论自己从中到底学到了多少东西,但这期间我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了所谓法院系统的执行难问题的现状,看清了其庐山真面目。
初出茅庐
记得入职前,我们首先经历入职前的培训,培训期间无非就是听听老法官的工作经验,还有各部门的规章制度,当我得知培训的最后一课时庭审观摩的时候,内心是无比的激动,毕竟作为非法学专业的人,在以前的学习和实习当中没有进过这庄严神圣的法庭,况且在生活中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更没有到过这依法量刑的裁决之地。那次观摩的是一起刑事案件,当法官的法槌落响之后,庭审正式开始,被告人因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原以为涉嫌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都是杀人放火的恶人,但是看到被告人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农民让我对刑事犯罪的人又有了新的改观,事情的起因很简单,受害人因为在被告人的枣树上摘了点枣子,被告人一怒之下直接拿起锄头将受害人的腿打断了,听到公诉人陈述事实时,我在庭审现场差点乐出声,虽然事情听起来有点荒唐,但是确实令我们值得深思,一件小小的事就将人打成重伤,一方面反映了被告人法律意识的淡薄,另一方面说明了普法工作还不够深入。
初窥门径
在入职分岗的时候,院党组也充分考虑到个人意愿,实行“双向选择”,我由于根本不了解法院系统各部门的职责,选择了阵容庞大的执行局,进入执行局后,刚开始也就在电脑上制作一些法律文书、盖章打印、装订卷宗之类的琐事,感觉挺轻松自在的,直到一周后,微信群里接到了局长的通知:执行局全体人员注意,明天凌晨5点统一着装在南院办公楼前集合,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我的天哪,我头一次听说行政单位还有起这么早工作的,5点集合岂不是4点就得起床,对于我这个嗜睡如命的人来说简直就是致命一击,长这么大4点起床的次数一只手都数的过来,我开始后悔选择了执行局,没办法,路是自己选的,跪着也要走下去,更何况“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寒冬的凌晨4点,我用了洪荒之力起床到单位集合,开启了人生第一次执行之旅,当出发的时候,我内心的抗拒慢慢充满了好奇:我们这是要去哪里?我们这是干嘛去?
同事告诉我,我们要去抓“老赖”,我更加兴奋,原来只在电视报纸上见过的“老赖”,这次可以近距离接触,经过一天的执行,我更是开了眼界,凌晨集合、翻墙爬树、围追堵截、强制拘留,感觉执行干警各个都是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我对执行工作有了新的认识:不单单是制作法律文书,还要上门抓人,替人讨债。
融会贯通
一个月过去了,我渐渐适应了执行局的工作,那天正在整理卷宗,接到局长通知,审判庭要对几个被告人判刑,让我过去听下回来之后写案例,我心想,执行局怎么还要撰写刑事案例,我带着疑惑过去了。原来,自诉人张某与被告人罗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张某于2010年10月26日来到灵宝市人民法院起诉,我院做出判决后,张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经过重审,判决罗某支付张某医疗费用共计39836.02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2798元。2003年6月20日,自诉人张某向我院申请执行,因被告人罗某无履行能力,自诉人张某又提供不出可执行线索,该案于2006年7月8日中止执行。2015年3月,自诉人张某来院称被告人罗某有执行能力。执行人员依法核实了罗某房产、车辆、存款等信息,并要求罗某报告收入及财产情况,其拒不配合,于2015年8月31日对罗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但其经教育后仍未按判决履行义务。经调查得知,被告人罗某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花费10余万元建造新房,并且罗某近几年一直种植大棚蔬菜、饲养猪。自诉人张某认为,被告人罗某有能力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拒不履行,长期躲避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罗某的刑事责任。当天下午,还有我院对另外两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也进行了审理,三起案件的被告人均受到刑事处罚。经过庭审,解开了我的疑惑,原来,拒不执行不只是道德问题,还会触犯刑法,我开始对执行工作肃然起敬。
略有小成
转眼,到了元旦,院里组织了文艺晚会,并要求新入职的干警每人准备一个节目,我阴差阳错的被选去当了主持人,这时候局长又布置任务了,局长创作了一段快板,让我、杨艺伟、张少泽、强东东一块排练这个节目,到时候在晚会上表演,当时我就哭笑不得,快板倒是听过不少,让自己说还从来没想过。算了,先从打竹板学起吧,我们几个开始利用业余时间投入到紧张的排练中,还别说,经过一个多星期的排练,“打起竹板笑开颜,欢欢喜喜走上前,灵宝法院大联欢,竖起拇指点个赞,夸一夸,咱们院的执行员......”说得还有模有样的,由于快板的内容都是根据执行局的真实事迹改编的,在晚会上获得了全院干警的一致好评,我突然为自己是一名执行干警感到骄傲和自豪。
走火入魔
时间像川流不息的长河,在时光的隧道里我不断的成长,渐渐对每个人有了不一样的认识:主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刘万胜在抓捕“老赖”过程中,手臂擦伤献血直淌,但是他没有松手,直到把“老赖”制服;执行局长刘振华曾在一起执行案件中,资助生活困难的小春果读完大学;执行局副局长闾建平、张发雄、赵宏志虽已退居二线,但办起案件毫不逊色于年轻干警,真可谓宝刀未老;干警叶晶晶,在上班路上不幸遭遇车祸,躺在病床上仍然没有忘记执行工作;干警王勇超,为了拘留“老赖”,本来已经答应周末给儿子过生日,却食了言;此外还有打击拒执能手赵学仁、雷厉风行的王磊、忙起来不顾家的潘卫星、美貌与智慧并存的袁亮亮等等,成长的过程中,被他们深深的感染,至此深深地爱上了执行工作。
从起初的抵触到现在的热爱,我深深地感受到执行干警的不易,真正体会到了要“解决执行难”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执行工作作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及时有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事关群众合法权益,事关司法公信和权威,事关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正是有了无数热爱执行工作的干警,让我看到破解执行难的曙光,相信“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一定会实现,“执行难”会真正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