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文化 -> 文化生活

初交司法实践

  发布时间:2017-08-28 11:36:05


    灵宝法院网讯  从细雨过后的凉爽中,我感受到了秋的气息,转眼间,参加工作整好一个月了。初交,是初次打交道的意思,比初识更深、参与度更高。

    法律,具有实践的品质,法律只有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施,法律效果才能得以体现。司法实践是法律实施中的重要部分,我这次来法院工作,是真刀实枪地参与到司法实践中的。

    我辅助性地参与了案件记录、文书起草、整理案卷的工作。案件记录,包括作庭审笔录,既要求速度又要求归纳总结,以能使庭审记录客观、明了。文书起草,包括写财产保全裁定、调解书或是判决,虽然有模板化的格式可以参照,但个案具体情况不同,需要根据所有的证据,搞清事实、明晰法理,以凝练的语言来完成。整理卷宗,要给案卷标页码、扫面制作电子卷、最后是装订归档,以便更好地查阅和研究。

    初交司法实践,我感受到了法律在实践中具体化的庄严与严谨,它体现在:庭审中,氛围的严肃;盖章时,法院章印的端正;裁判书背后,语言的反复斟酌;整理卷宗中,卷宗的标准化页码排序及装订的整洁。我也感受到了群众对法律的信任,他们大多都谨慎地带着保管的证据材料来开庭,试探性地询问案件的进展或结果预期,忐忑地接过裁判书并仔细地阅读。我亦感受到法律定分止争的功能,当事人带着矛盾而来,法院通过直接与当事人面对面调解或是之后的判决,对双方的争议可以做出一个裁判,以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

    初交司法实践,它与书本的法律肯定是有区别的,实践中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与多变,比如,送达裁判文书,书本上只是简单地规定了送达方式,而实践中,就要根据当事人的住址远近或者是否有外出情况等因素来选择送达方式。

    初交司法实践,我需要认真细心地和它接触,因为初交,不太熟悉,我也有迷茫而不知所措,害怕会出错,但还是会勇敢地面对它。初交的过程中,它带给我的是工作的欣喜和内心的踏实,同时还有一定的压力和挑战,相信在不断的相交中,我的工作能力会有所提高,也为司法实践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在今后的相交中,我会把法学理论知识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学会主动运用法律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法官,不是吐出判决书的自动机,眼光需要不断地流转于书面的法律规定与实践中具体的案情,以合适地寻求法律适用。我会坚持学习和思考,加深和司法实践的交往,提高自己的法律专业综合素养和群众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编辑:xjk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497222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