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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地基下沉受损 法院调解获赔10万

  发布时间:2017-07-17 10:28:42


    灵宝法院网讯  因商铺地基下沉,致墙面裂缝、地板变形,受损严重。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圆满调解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被告灵宝市某置业公司自愿赔偿原告蔡某100000元。

    2010年7月,蔡某与灵宝市某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蔡某以661481元从该公司购买182平方米商铺二层。2011年12月蔡某将此商铺出租给许某使用,许某在使用过程中,商铺地基发生下沉,造成屋顶、墙面裂缝,雨水大量进入房内,许某在商铺内装修的地板浸湿变形,2013年6月,许某不得不停止营业。          

    许某就其损失将蔡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蔡某减收许某房租29333元,赔偿许某维修损失67400元并承担诉讼费2100元。蔡某认为自己的上述损失均因商铺质量原因造成,开发公司应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故向灵宝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灵宝市某置业公司赔偿自己经济损失98833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灵宝法院受理此案后,经多方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一、被告灵宝市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之前赔偿原告蔡某100000元;二、其他问题双方互不追究。自此,案件得以成功调解,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x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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