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法党组字(2008)第33号
关于表彰二○○八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
决 定
2008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以及市中院的指导下,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主要任务,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解放思想为动力,以基层建设为基础,全院上下大力弘扬“争先创新,文明公正,开放进取,团结和谐”的灵宝法院精神,全面落实“政治坚定,精神振奋,司法为民,团结奋进,纪律严明,廉洁自律”的灵宝法院工作要求,在审判执行、队伍管理、法庭建设和司法便民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向人民群众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全面落实,为灵宝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总结、考核、评议的基础上,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民事审判第一庭等先进集体,陈刚文等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保持和发扬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的精神,努力工作,再创佳绩。希望全院干警和其他工作人员要以他们为榜样,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始终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全面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二○○八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主题词:人事 表彰 决定
报:市中院、灵宝市委、人大、政府、政协、政法委、市直工委、
团市委
送:本院领导
发:各庭、科、室、队
灵宝市人民法院政治处 (共印50份)
二○○八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7个)
民事审判第一庭 刑事审判庭 执行二庭 尹庄法庭
故县法庭 办公室 政治处
二、“法官下基层,法律进乡村”活动先进集体(3个)
一等奖:故县法庭
二等奖:民事审判第一庭 阳平法庭
三、特殊贡献奖(5个)
一等奖: 刑事审判庭 行政审判庭
二等奖: 民事审判第一庭 民事审判第二庭
三等奖: 尹庄法庭
四、先进党支部(1个)
机关党支部
五、先进个人(47人)
陈刚文 张舒民 赵宏志 刘万胜 魏 东
赵江波 王院华 屈建峡 赵菊芳 刘芳玲
卫常辉 李建立 齐国章 杜秋平 田伟民
何冠军 彭贯斗 张冬琴 闾建平 盛宏波
李振宇 张 峰 刘焕民 赵学仁 张克民
邵 严 赵征远 刘宇炜 任晓妮 贾万超
张生红 赵聪玲 焦迎九 李国旺 马建戎
叶晶晶 王国栋 侯卫东 刘少岚 牛碧波
宋清波 陈 晶 马菊霞 杜晓刚 杨西玉
苏 梅 雷 昭
六、优秀党员(7人)
贾九翔 关淑霞 徐建庄 宋新卫 李军泽
姜春平 聂全国
七、模范团员(2人)
赵 勇 孙 辉
八、办案能手(17人)
一等奖:赵学仁 张振华 彭贯斗 齐国章
卫常辉 伍晓辉 何冠军
二等奖:汤静侠 赵征远 张克民 杜秋平
刘宇炜 刘振华 聂全国
三等奖:田伟民 张冬琴 王项锋
九、执行案件特殊奖(2人)
盛红波 闾建平
十、法制宣传工作先进个人(3人)
刘赞芳 李国旺 卫常辉
十一、信息工作先进个人(3人)
赵菊芳 刘万胜 李 俊
十二、调研工作先进个人(3人)
何学智 焦迎九 张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