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灵宝市人民法院为践行 “三个至上”的指导方针,落实“争先创新,文明公正,开放进取,团结和谐”的灵宝法院精神,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奋发有为的状态,富有成效的创举,敢为人先的勇气,使法院工作成效更多地体现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上,通过新闻媒体和本院网站,公开向社会承诺,2009年要认真办好以下十件实事,邀请社会各界对十件实事的落实情况予以监督。
1.继续深入开展“法官下基层,法律进乡村”工程。(责任领导:各主管院长。责任部门: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及各业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该工程的配套制度和便民措施,完善该工程的服务网络和服务范围,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加强民调指导,搞好法律咨询,法律服务进村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将“法官下基层,法律进乡村”这一司法便民工程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2.全面完成辖区五个标准化人民法庭建设任务。(责任领导:张院长、王院长。责任部门:行管科、基建办、各人民法庭)本院在已建成标准化的阳店法庭的基础上,今年要在严把尹庄、阳平、五亩和故县四个人民法庭工程质量的同时,加快施工进度,力争2009年5月底前全部竣工,6月底前全部投入使用,使五个人民法庭全部实现“标准化”建设目标。同时,加强法庭干警队伍建设和案件质量管理,真正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
3.完善审判流程管理,严格案件质量考评。(责任领导:各主管院长。责任部门:立案庭、各业务部门)院决定将2009年确定为“案件质量年”,继续执行和完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对所有案件实施全程跟踪管理,对临近审限案件及时进行催办,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审判管理和监督体制。同时,要进一步健全案件评查机构,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认真开展案件自查、督查活动,严把案件质量关。
4.实施“科技兴院”战略,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责任领导:张院长、蔺院长 责任部门:行管科、办公室)2009年,全院要严格按照《全省法院三级专网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做好语音系统、视频系统和智能法庭的建设任务,确保顺利建成集语音系统、视频系统、数据系统“三网融合”的全院系统综合信息网络交换平台。使本院朝着“信息同步,资源共享,效率优先”的法院信息化建设目标迈进。
5.实施“阳光审判”工程,为群众诉讼提供便捷服务。(责任领导:各主管院长 责任部门:各业务部门)一是全面推行裁判文书附法律条文制度。所有裁判文书一律附录相关法律条文,包括案件裁判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具体内容,使当事人详细知悉胜败依据。二是全面推行判后释明制度。在立案大厅专门设立“判后释明窗口”,由资深法官专门负责审判后的答疑解惑工作,让当事人更直观地理解裁判理由和法律依据,达到胜败皆明、服判息诉的目的。三是探索建立案件旁听评议制度。对于有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服务对象参加旁听,并对案件进行公开评议,将评议结果作为判案的重要参考依据。四是推行裁判文书网上公示制度。充分利用灵宝法院网站的媒体优势,将所有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在灵宝法院网站予以公示,方便群众查阅及监督。
6.健全协助执行网络,完善司法救助基金制度。(责任领导:何院长 责任部门:执行局)建立以法院为主,公安、银行、工商、房产、国土、矿管、社区等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协助执行网络。将协助执行网络覆盖全市各协助执行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并延伸到各乡镇、社区甚至村委、居委,发挥其在查人控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要继续健全执行救助基金制度,广泛募集救助基金,扩大司法救助范围。
7.落实调解优先制度,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责任领导:各主管院长 责任部门:各业务部门)一是推行鼓励调解和撤诉制度。树立民商纠纷“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意识,逐步推行鼓励调解和撤诉的考评体系。二是积极完善诉前调解制度。尽可能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初始阶段,处理在诉讼之前,促进社会和谐。
8.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和使用,规范陪审员的司法行为。(责任领导:蔺院长 责任部门:政治处)
9.健全绩效考评机制,严格责任目标落实。(责任领导:张院长、蔺院长 责任部门:政治处、监察室)
10.建立专门信访机构,完善信访联动机制。(责任领导:各主管院长 责任部门:立案庭、各业务部门)
2009年,全院上下要继续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大力弘扬“争先创新,文明公正,开放进取,团结和谐”的灵宝法院精神,全面落实“政治坚定、精神振奋、司法为民、团结奋进、纪律严明、廉洁自律”的灵宝法院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扎实苦干,探索创新,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