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灵宝市人民法院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官下基层,法律进乡村”活动,深入基层调处纠纷,11月3日成功地调处了一起集体相邻关系纠纷案件。
1989年,原灵宝县(1993年改灵宝市)园艺局24户职工在黄河路园艺局后集资修建家属楼,房子盖好后该24户又集资修建了一条下水道。1994年,西华村8户居民在园艺局家属楼西盖起独家小院,并修建一条排水道将污水排往园艺局家属楼的下水道。2008年5月,因雨水较多,园艺局下水道堵塞,在维修时发现上述8户居民将污水排往其下水道,要求对方停止排污或者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住园艺局家属楼的24户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十多年来的损失10000元。
灵宝法院受理该案后,鉴于此案系相邻关系纠纷且涉及人数较多,多次来到双方住处为其做思想工作,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终于于11月3日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主动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双方此后对于下水道的维修费用根据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协商解决、合理分摊。原被告双方均对法官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当场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