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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三举措树立司法为民新形象

  发布时间:2008-10-31 09:00:53


    灵宝法院网讯  为切实贯彻落实张立勇院长《进一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不断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讲话精神,灵宝市人民法院立足审判,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在审判工作如何服务大局、如何确立法院工作标准、推进审判公开、适用什么样的审判模式、新时期法官要不要深入实际走群众路线等问题上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法,践行司法为民工作要求,不断树立基层法院新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院主要推出以下三项举措:

    一、巡回审判,扩大办案社会效果。该院以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改变原先坐堂问案的审判方式,对部分案件实行巡回审判。五个人民法庭及各业务庭有组织、有计划地选择具有代表性或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到当事人所在地或案发地公开审理,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截至2008年9月底,该院在田间地头、农家门前、村部社区等审判庭外巡回审理的案件达165件,审判人员通过判后说法,针对案件特点向旁听群众现场讲解与案件相关的法律知识96场,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使现场群众感同身受,有效提高了法律素质。

    二、 指导民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该院结合辖区案件多,审判人员少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基层协调作用,缓解审判压力,妥善解决纠纷。该院在全市15个乡镇轮流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通过对人民调解员有组织有计划地法律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素质,同时建立起简单民间纠纷先行调解和委托调解制度,对于事实清楚、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民间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在诉前积极引导、告知先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同时,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于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及时与调解委员会沟通,邀请他们参加庭审,根据情况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尽最大努力将农村各类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截至9月底,该院通过人民调解或委托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点提供咨询等方式解决的纠纷达2100余起,有效缓解了法院工作压力,稳定了辖区社会秩序,为构建和谐金城提供了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三、建立法律联系点,树立司法为民新形象。该院针对法院普遍存在的送达难和当事人举证难问题,在辖区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提高群众法律素质,满足群众法律需求。该院确立“四三二一联系点责任体系”,要求各法庭和业务部门及审判人员确立自己的法律联系点,为相应的干部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疑难,提供法律服务,解决矛盾纠纷,每个业务部门每月在集市、社区、厂矿、农村等地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咨询活动;审判人员在审案时,要对当事人做到判前释法、判中叙理和判后答疑,便于诉讼当事人明白参加诉讼,理智接受裁判,自觉服判息诉。

    截至9月底,该院已在辖区厂矿、学校、社区、乡镇、农村建立起法律服务联系点85个,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9000余份,捐赠法律书屋2个,向山区群众赠送各种法律知识读本5000余册,价值近3万元,在乡村、集市、社区开展法律咨询75次,到企业、学校上法律课48次,使基层民调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群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

责任编辑:刘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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