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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刑事审判繁简分流保高效

  发布时间:2008-03-15 09:59:24


   灵宝法院网讯  灵宝市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针对辖区内刑事案件数量多的情况,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及罪行轻重实行繁简分流,不但确保了案件审理的高效率,还提高了案件质量。2007年审结的535件刑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案件达335件,无一超审限案件。

    该院通过多种形式的组织学习不断提高审判人员业务素质和审判技能,要求审判人员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的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简化审”,从程序上简化重复劳动,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同时坚持多年来运用的“三快四定“工作法,三快即“快立案、快审结、快执行”,,“四定”有:“定案件”,将审判人员分成若干办案小组,小组之间开展办案竞赛,案件受理当天就确定承办人;“定人员”,案件分配后,案件责任确定到人;“定时间”,案件受理当天送达起诉书副本,确定开庭时间;“定任务”,将全部案件任务分解到人,实行量化管理。

责任编辑:刘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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