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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表彰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

  发布时间:2008-10-14 09:56:56



    10月13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宣传工作会议,对荣获“2008年度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周口市等9个中级法院和项城市人民法院等60个基层人民法院进行隆重表彰。河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人民法院报总编辑龚稼立,河南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振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孙振民主任主持会议。

    会上,省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李中亚宣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出席会议的领导同志为先进颁发了奖牌和奖杯。

    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作重要讲话。他强调,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平和正义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新闻舆论对司法工作监督的力度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关注和要求,超过以往任何时候,法院的宣传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的宣传工作,压力大,任务重。法院宣传工作要从“数量至上”的宣传工作标准中解放出来,做到“质与量并重”。要把社会效果作为衡量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而不是单纯的追求发稿数量的多少,要在深度报道、精品报道上狠下功夫。要积极主动地抢占主流媒体宣传阵地,利用主流媒体覆盖面广、影响力大、公信力强、权威性高的特点,提高信息宣传工作的软实力。

    张立勇院长指出,《人民法院报》是最高法院的机关报,是全国法院自己的宣传阵地,是法院向社会传递各类信息,弘扬先进典型的主要平台。人民法院报发行量突破40万份,已成为影响较大的全国法制类报刊之一,也成为了各级党政领导案头必备的报刊读物。多年来,《人民法院报》对我省法院的各项工作尤其是宣传工作给与了大力的支持,全省各级法院一定要充分利用这个主阵地开展有效宣传,同时要尽最大努力支持《人民法院报》的发行工作,不断扩大《人民法院报》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张立勇院长要求,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主动接受舆论监督,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营造和谐司法环境;抢占主流媒体,做好深度宣传;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弘扬司法正气;加大网络宣传力度,注重对网络舆情的跟踪、分析、研判。法院的司法宣传工作是与时俱进,常做常新的事业,要适应新形势下新闻宣传工作的需要,就必须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知识熟练的高素质的新闻宣传队伍。宣传工作者要从过去“宣传无学”的狭隘思想中解放出来,树立终身学习、“一专多能”的观念。

    人民法院报总编辑龚稼立在讲话中从宣传工作在法院工作中的重要性、运用好《人民法院报》宣传工作主阵地作用等方面对我省法院的宣传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做好今后的宣传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河南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在讲话中对今年以来全省法院的宣传工作给予简要回顾,对做好今明两年的宣传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全省各中级法院的政治部主任、宣传处处长和受邀请的10个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刘赞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河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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