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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中秋”“国庆”节期间廉政过节

  发布时间:2008-10-09 14:58:22


    灵宝法院网讯 今年中秋、国庆节期间,灵宝市人民法院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为了预防节假日期间腐败问题的发生,该院采取节前预防,节后检查落实的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了节假日期间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2008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前,该院专门组织召开全体干警大会,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和“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以及“廉政建设年”活动工作部署,组织干警学习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广大干警按照通知,严格执行中央、省委、最高法院作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制止和反对奢侈浪费和以权谋私的行为,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禁借庆祝节日之名用公款赠送礼品,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和公款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利用职权接受单位和私人、特别是当事人、与案件有关的律师安排的旅游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严禁节日期间公车私用等。在节假日期间该院对除值班车辆外的所有车辆,一律封停。

    假期过后,经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假日期间执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在今年中秋国庆节放假期间前后,该院干警均能够自觉遵守各项规定要求,没有出现任何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

责任编辑:李国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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