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时讯

灵宝法院:快速执行解民难 锦旗相送赢美赞

  发布时间:2016-07-27 11:56:47




    灵宝法院网讯  “感谢执行干警快速高效执行,赔偿款全额到位。”7月27日,申请执行人陈某某和家人将一面写着“金城法苑有青天 快速执行解民难”的锦旗,送到素有“金城”之称的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手中,以表达对执行干警践行司法为民的敬意和感激。

    原告陈某某诉被告刘某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经灵宝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刘某某赔偿原告陈某某损失3175.52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某未能主动履行法律义务。陈某某遂于2016年6月22日向灵宝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刘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对刘某某财产作了查询,同时对刘某某进行释法明理,宣讲当前人民法院执行攻坚形势、执行法律和执行举措。7月26日,在执行干警多方努力下,刘某某将案款3175.52元全部履行,执行干警随即通知陈某某领取了案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为赞许和感谢灵宝法院执行干警的执行效率之高、力度之大以及辛勤付出,陈某某在领取款项后,当日即制作了锦旗一面。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xjk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496881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