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日前,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干警根据申请人李某的财产保全申请,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快速行动,对被申请人王某某的车辆进行财产保全。
原来,李某作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第一次走进灵宝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时,立案人员询问他对方有无财产线索,并提醒他要采取必要的财产保全措施。“被告有一辆与案值相当的小型普通客车一辆,法院能否保全?”对此,李某甚是忧虑。
了解情况后,该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新规《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承办此案的民事庭法官作出民事裁定书,执行三庭干警迅速赶赴被申请人住所地寻找线索。7月25日,天气异常炎热,执行干警不畏酷暑,积极寻找被申请人王某某,与其交涉近两个多小时,直至中午一点将王某某所有的小型普通客车扣押。看到财产已被控制,慑于执行压力,王某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与申请人协商还款相关事宜。申请人李某了解情况后,对法院积极保障其合法权益表示赞赏和感谢。目前,该案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今年来,灵宝法院执行三庭不断强化干警责任观念,主动出击,密切配合审判法庭对因借贷等引发的财产风险进行诉讼保全,避免造成“法律白条”,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打赢了执行工作的主动仗,也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促进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