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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妥处排除妨害纠纷

  发布时间:2016-04-25 11:29:47


    灵宝法院网讯   日前,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成功对六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进行调解,维护了外地客商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矛盾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

    翟某、戴某、唐某权、唐某民、邓某、李某等六人均为外地客商。2015年10月20日,翟某等六人相继与孙某、谢某订立租赁合同,租赁孙某、谢某位于灵宝市大王镇某村的冷库用于存放收购的苹果。截止2015年11月中旬,六名客商分别将收购的2204箱至4565箱不等的苹果入到冷库,后六名客商先后到冷库将苹果出库用于送往外地销售。2016年2月25日,六名客商再次到冷库准备拉各自苹果出库时,遭到张某、焦某等人的阻挠。原来,张某、焦某与冷库老板有经济纠纷,遂开来小车并用土堆将冷库门口阻挡。翟某等六名客商无奈报警,经民警调解,翟某等人陆续拉走部分苹果。2016年3月30日,翟某等人再到冷库准备拉走剩余的苹果,又遭到张某、焦某的阻拦。

    因苹果属于季节性商品,价格起伏不定,张某、焦某阻拦苹果出库的行为,导致六名客商的苹果迟延销售,给客商造成了巨大损失。翟某等六名客商情绪激动,便在两会代表委员驻地拉条幅表达诉求。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灵宝法院介入尽快解决纠纷。

    翟某等六名客商遂将张某、焦某诉至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店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对案情和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详细分析,认为此案法律关系虽不复杂,但社会影响较大,处理不好将对该市经济发展环境带来负面影响。为保障外地客商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决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争取和平解决纠纷。后法官牺牲节假日时间,多次到涉案现场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既组织当事人当面商谈,又“背靠背”做当事人工作,提出换位思考的方法供双方参考,并留出一定时间让双方冷静自行协商。

    通过法官耐心的法律疏导,情与法双管齐下。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三日内达成共识,被告张某、焦某已将冷库外停放车辆和土堆挪走,翟某等六名外地客商也已将剩余苹果全部拉走,并及时向灵宝法院申请了撤诉。该院阳店人民法庭本着为民解忧、化解矛盾的原则,圆满解决了该起棘手案件,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有效化解了当事人双方的积怨,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x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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