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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名誉纠纷案

  发布时间:2008-09-03 09:18:00


    灵宝法院网讯 家中现金失盗,怀疑小叔子是“小偷”,不分青红皂白侵犯其名誉权,不料真正的小偷却是自己的儿子。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五亩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

    被告孟雪婷系原告马彦争之嫂。2008年6月25日,孟雪婷家中20000元现金失盗,怀疑系原告马彦争所为,在派出所介入调查未果的情况下,孟雪婷多次在路上拦住马彦争进行谩骂,将马彦争脸部抓伤,导致马彦争之妻因生气患病输液花去300元医疗费,给马彦争的名誉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其家人的日常生活也受到了一定影响。马彦争无奈之下将孟雪婷告上法庭。后查明孟雪婷家中被盗现金系其未成年的儿子马宏伟所为。

    五亩法庭受理此案后,本着化解群众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的原则,法官耐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终使调解达成协议:由被告孟雪婷当庭向马彦争赔礼道歉,并赔偿马彦争医疗费300元,叔嫂两人当场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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