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深入贯彻省委书记徐光春的批示和省高院院长张立勇等领导的要求,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十条禁令”的意见》精神,省高院法警总队自8月份起,对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单位和个人执行“十条禁令”情况进行督察。
灵宝市人民法院积极响应,采取有效措施,一是组织全体法警学习并熟记“十条禁令”,严格执行, 进一步规范司法警察工作和业余时间的行为;二是从查找自身问题着手,对照“十条禁令”逐条反思,注重警容风纪,对违规的法警进行批评教育;三是要求全体司法警察重点查摆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初步查摆出的一些问题,迅速研究出台相关措施加以整改。
通过全面落实“十条禁令”,该院法警的形象焕然一新,取得了良好效果,人民群众看到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通过整顿活动取得的初步成效,树立了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