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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联手有关行政机关推出“月例会”制度

  发布时间:2008-08-25 11:06:24


    灵宝法院网讯 为提高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和能力,使行政机关及时认识到其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化解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方的矛盾,灵宝市人民法院将行政审判工作的重心前移,主动与有关行政机关联系,逐步建立并完善 “月例会”制度。“月例会”制度主要是针对行政机关本月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就有关疑难问题进行座谈,并促使行政机关主动纠正、撤消违法的行政行为。自今年1月实行该制度以来,该院已成功协调行政纠纷7起,有效地将“官民”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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