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07年9月5日下午,灵宝市朱阳镇美山村琵琶岭村委会院内,随着一声清脆的法锤声敲响,一起果园纠纷案的庭审紧张有序地开始进行,十余名群众饶有兴味地参加了旁听。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感慨地说:“灵宝法院巡回审判真是好,省了咱的路费和功夫,还给咱上了一堂活生生的法律课。”
原来,朱阳镇美山村琵琶岭组总共只有许伟锁等四户人家,因与朱阳镇新店村教场坪组的张石头发生果园纠纷,今年8月份,这四户人家以张石头拒交承包费并大量刨挖果树为由将其起诉到灵宝法院,要求解除他们签订的果园承包合同,并要求被告支付承包费50000元。
灵宝法院民二庭受理此案时,该院“法官下基层、法律进乡村”活动正红红火火地进行,法官们改变过去对所有案件坐堂问案的做法,对地处偏远、当事人经济困难或行动不便、发生的问题具有代表性等类型的案件,采取深入当事人所在地进行巡回开庭,就地审理,就地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通过个案的审理达到寓教于审、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办案法官考虑到该案当事人地处远离城区百里之外、交通不便的深山,当事人人数多又较为集中,即决定择日深入当地就地开庭,遂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