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7月9日上午10时,在灵宝市人民法院一号大法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该院党组副书记张舒民对被告人刘新科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一案进行了开庭,并当庭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刘新科有期徒刑二年。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审判案件,这并非第一起,就在6月20日,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卫秀萍就率先垂范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
今年以来,根据中央部署的深化司法体质改革方案,最高人民法院推出了立案登记制等改革措施,解决群众立案难等问题,5月1日起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全面实行。该制度实施以来,截止6月底,灵宝法院共受理案件3812件,比去年同期收案多出1508件。为最大限度地解决“案多人少”问题,该院要求院领导和综合部门的法官全部参与办案,为此,该院在原有9个主审法官工作室和4个执行长工作室的基础上,又设置了2个综合主审法官工作室,负责刑事、民事案件的审判,将有法官资格的综合科室负责人及科室人员全员调配至工作室,要求每人每月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完成3件案子的审判,增设的两个综合主审法官工作室全年可审判完结400件左右,较好地缓解审判和执行岗位法官的压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务。
卫秀萍院长表示:“我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不一定非要是疑难复杂或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而是要积极引导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以及综合部门具备法官资格的科长、主任们回归到法官本职审理案件。这样有助于发挥院领导、审判委员会委员办案的指导示范作用,提高公正司法效率,同时带动全院法官的办案积极性。”
卫院长率先垂范,敲响院领导办案第一槌,党组副书记开庭审案也只是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办案的稳步推进,此后该院领导办案将步入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