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15年5月15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五起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及时、有效地维护了五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3年10月,来自不同地域的五名农民工到李某某承包的该市某矿坑口干活,同年12月15日经结算,李某某分别欠五名农民工5066元、8960元、2636元、9336元、5970元工资款未付,于是,李某某的会计逐一向五名农民工出具了欠条。后五名农民工多次催要欠款,李某某仅支付其中三名农民工各1000元,剩余欠款迟迟未能支付。五名农民工先后于2015年1月13日、1月14日将李某某诉至灵宝市人民法院,要求李某某给付各自劳务工资款。
该院阳平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从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经过详细阅卷、向当事人深入了解,认为这五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可加大调解力度。承办法官本着“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原则,以“和为贵”为主导,明法释理,告知被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经过不懈调和,5月15日当天,被告李某某分别与五原告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李某某于2015年7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五名农民工2636元至8960元数额不等的工资款,合计28968元。至此,这五起涉农民工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切实维护了特殊群体的合法诉求和权益,有力推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