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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法院:完善四项机制 提高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4-11-25 08:41:18


    为了形成“监督整改与预警防范”相结合的审判质量保障体系,三门峡法院完善机制,加强措施落实,提高审判质效。

    一是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司法统计、案卷评查、卷宗归档等工作的流转和衔接,各环节相互监督制约,切实提高了审判效率。

    二是完善庭审观摩机制。通过定期选取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对庭审进行观摩,对庭审进行当场打分、当场公布,庭后与承办法官总结交流,切实提高办案人员的庭审驾驭能力。

    三是完善指标评价机制。审管办每月对各庭室审判质效进行通报,内容细化到每名法官的结案率、调撤率、审执期限、上诉率、发改率、履行率等指标;并以岗位大练兵活动为载体,发挥岗位能手的先锋示范作用。

    四是完善案卷评查机制。依据《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实施办法》,将案件卷宗质量各项指标量化为分。根据评查情况每月发布,定期督促整改,提高案卷整体质量。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三门峡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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