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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法院部署开展全市法院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4-11-25 08:39:47


    11月14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集中打击拒执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对专项活动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主臣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基层法院院长、主管执行副院长、执行局长及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此次集中打击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15年3月结束,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三门峡市执行工作实际开展的专项执行活动。活动旨在利用五个月时间集中打击一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妨碍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通过强化执行手段、从严打击“老赖”,促进案件执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法院权威,重塑社会诚信。

    会上,市中院对集中打击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部署。一要快速部署,精心组织。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汇报,积极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协调沟通,形成党委、政法委支持,公、检两家积极配合的良好局面,确保立案、批捕、审查起诉等各个环节渠道畅通。二要迅速排查移送线索。全市法院要立即行动,按照市公、检、法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着手对相关执行案件进行排查、甄别,对符合《通知》中列明的九种情形的案件要及时将有关犯罪线索于11月底前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移送。三要强化措施,明确责任。要将“两高一部”的联合通知和各种强制措施用足用活用好,发挥最大威力。要明确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疑难复杂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四要强化证据意识。对涉嫌构成拒执等犯罪的案件,要多方面多渠道搜集固定证据,及时征求刑事审判庭的意见,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五要扩大宣传,营造氛围。综合运用电视、报纸、网络、广播、微博等新闻平台,宣传介绍专项活动进展情况,剖析典型案例,提高社会公众对抗拒执行犯罪行为的认知,实现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切实提升人民法院执行公信力。

    市中院院长李志增讲话强调:(一)提高认识,强化执行工作管理和队伍建设。一是各院党组要把加强执行工作和提高审判质效放到同一位置加以重视,一把手对执行工作必须做到心中有数,明确任务,安排工作;二是党组要从案件执行和工作开展情况入手管理执行队伍,要将教育、管理融入到案件执行和具体工作中,以工作落实和工作业绩评价队伍,通过科学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机制管理队伍,带好队伍。(二)加快节奏,扎实开展集中打击专项行动。各院要迅速行动,抓紧落实,做好向领导机关的汇报和向相关政法机关的沟通工作,争取支持配合,形成合力,各个环节要紧扣时间节点,关注案件进展,切实抓住专项行动契机,集中执结一批案件。(三)着眼全局,提高执行工作整体质效。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力量,开展好专项行动的同时继续抓好全部案件的结案率和实际执结率。要彻底澄清执行案件底数,对未实际执结的案件分类排队,分清轻重缓急,逐步消化,严格程序结案的条件和标准,确保“程序到位、措施到位、结案方式到位”。(四)增强意识,加强执行工作措施的综合利用。增强创新意识,对新思路、新办法和新措施要认识到位,综合利用多种执行新举措推动工作。坚持公布录入是常态、不公布录入是例外的原则,持续加大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力度,加强上下级法院的督导落实,确保执行举措落到实处。(五)强化管理,做好执行中评估、拍卖和标的款的转付工作。严格案件评估委托程序、机构选择、评估期限等环节的管理,坚持网络拍卖是常态、传统委托拍卖是补充的原则,强化司法拍卖工作,切实防范和堵塞司法不廉漏洞。严格执行标的款管理,做到规范、及时、足额转付,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三门峡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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