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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家KTV播放百余首歌曲被诉侵权

  发布时间:2014-11-12 08:32:02


    到KTV唱歌,已成为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的休闲娱乐方式。这些年来,各地的KTV林立,生意红火,但当《两只蝴蝶》、《你是我的玫瑰花》等一首首脍炙人口的歌曲在KTV响起,当大家在尽情点歌歌唱时,经营者是否会想到,这些家喻户晓的歌曲在KTV内播放,你拿到播放权了吗?

    近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受理了17起以娱乐场所经营者为被告的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原告民权县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诉称,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对《两只蝴蝶》、《你是我的玫瑰花》等200余首音乐电视作品享有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放映权等。原告经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取得了200余首音乐电视作品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排他性专属授权,得以自己名义授权第三方以卡拉OK方式使用200余首作品的放映权等专属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方提起诉讼。故原告认为,该17家娱乐场所未经原告授权,亦未经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授权,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经营场所内以卡拉OK方式放映200余首音乐电视作品,严重的侵犯了原告对200余首音乐电视作品的放映权,据此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该17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三门峡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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