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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紧急通知 要求全国法院对口支援灾区法院

  发布时间:2008-06-02 11:20:28


    最高人民法院30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国法院开展对口支援四川汶川大地震灾区法院工作,帮助灾区人民法院尽快恢复审判工作,为抗震救灾、维护稳定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据了解,这次全国法院对口支援的主要任务是为灾区法院提供尽快恢复审判工作急需的物质装备和必要的办案经费。

    通知明确,全国法院对四川省灾区法院的对口支援比照《民政部关于对口支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区的紧急通知》确定的21个省份分别对口支援四川省一个重灾县的方案组织实施。

    通知指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口支援灾区的指示精神,紧急动员起来,将对口支援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最大限度地节约经费开支,挤出资金支持灾区法院开展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

    通知强调,灾区各级法院对接受的各种援助款物要加强管理,合理安排,充分发挥使用效益,要确保每一份援助资金和物资都用到灾区法院急需的工作中。

责任编辑:刘赞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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