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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法院研究室采取三项措施 学习贯彻李志增院长《论法官的修养》

  发布时间:2014-09-03 19:14:47


    三门峡市中级法院研究室收到办公室印发的李志增院长《论法官的修养》后,认真组织研究室干警展开学习讨论,并将文章精神落实到具体的研究室工作中。

    一是采取“一人领读,共同研讨”的方式学习《论法官的修养》。为了克服大会上已院长讲课而产生的学习惰性,研究室采取“一人领读,共同研讨”的集中学习模式对《论法官的修养》一文进行了再学习,再讨论,并且要求每位干警都要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岗位职责交流学习心得。

    二是在研究室主办的《调查研究》刊物上转发《论法官的修养》。为了让更多的法官学习借鉴《论法官的修养》,研究室将在其主办《调查研究》刊物上对该文进行转发,并以加编者按的形式,引导全市法院法官借鉴学习《论法官的修养》。

    三是要求研究室具有审判职称的法官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修养。《论法官的修养》内容贴近审判实践,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研究室具有审判职称的法官要认真对照学习,并在具体的审判实践中不断历练强化。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三门峡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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