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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观摩助推司法公信

三门峡中院行政庭邀请代表委员及行政机关观摩庭审纪实

  发布时间:2014-07-23 08:27:44


   “庭审观摩活动给法院司法公信力的“制度性安排”提供了成本低、效果彰、速度快、形象佳的渠道”。7月16日上午,三门峡市中院第三审判法庭内座无虚席,这是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这里公开审理原告三门峡市银河化工诉被告河南省移民领导办公室行政补偿、赔偿一案的庭审现场。

    本次庭审邀请三门峡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及16家市直行政机关人员等40余人参与观摩评议活动。观摩庭审前,向特邀嘉宾们发放“人大代表委员观摩庭审导读”及庭审评分表,详细介绍了本案的基本案情。

    上午9时05分,观摩庭开始,随着书记员一声“全体起立”,在大家的肃立注目下,审判法官们从容端坐到审判席上。无论是庭前准备、法庭调查、还是法庭辩论,整个庭审都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原审及庭审双方的诉辩情况,合议庭总结双方的争议焦点为:1、原告所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可诉?2、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3、被告应否对原告进行补偿或赔偿?原被告双方代理人围绕焦点问题在审判长的引导下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庭审结束后,一场气氛热烈、坦诚直率的行政审判庭审观摩座谈会在在中院二楼荣誉会议室举行。吴洁梅庭长诚恳的说道:“首先我代表三门峡市两级法院对于代表委员们冒酷暑顶骄阳,不辞劳苦对法院工作的支持表达衷心的感谢;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请各位代表、委员及行政执法机关同志们,不穿靴不戴帽,站在更加宏观的角度对庭审情况多批评、多提建议。”

    省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张桂珠“一马当先”道:“这个活动搞得非常好,从庭审上可以看出,审判长的庭审驾驭能力非常强,我非常赞同庭审观摩、评查这种方式,希望以后中院多举行这样的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法院、了解法官、了解法律,促使法官作出更加公正合理的判决。这样的方式能够打破传统的“司法神秘主义”,让司法透明“飞入寻常百姓家”,建筑起让群众满意的阳光司法“升级版”,在现在社会转型期、矛盾突发期,很多工作不光要做,而且要以让人看得见得方式做,因为“酒香也怕巷子深”,我认为这项举措是司法公开工作的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市政协委员、市住建局建设科科长张社朋建议,这样的活动一是要经常组织,希望市中院能够形成长效机制,避免“雷锋叔叔三月里来四月里走”式的一阵风,不仅要暴风骤雨式的活动,更需要建立细水长流式的体制机制,固定战果、扩大战果。同时建议拓宽建议渠道、邀请群众代表广泛参与,为社会各界与法院互动搭建平台。

    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科科长巨敬涓在充分肯定此次庭审观摩的基础上,认为审判长庭审驾驭能力让人着实佩服,给予双方当事人充分的表达意见时间,尊重了诉讼参与人的诉权,对偏离焦点的辩论及时予以制止,可谓“巾帼不让须眉”。同时建议对于一些事实清楚、案情不复杂的案件,希望两级法院给当事人多做做工作,减少不必要的上诉,节省宝贵的司法资源。

    市发改委法规科安玉菊科长也“抢着”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活动给法院司法公开这一“制度性安排”提供了成本低、效果彰、速度快、形象佳的渠道。但是只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好像是武汉的鸭脖子,吃着有味、嚼着麻辣,可是不能当正餐,法院也应主动邀请社会上的其他人员和媒体参与,这样就可以“织就一张监督大网”,形成长效的工作活动机制,使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更加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和审判质效。

    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姚成说道:“ 通过庭审让他们对法官判案过程有了更直接、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学习了不少的法律知识,提醒自己在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绝不能“以言代法”,绝不能用长官意识代替法律。”

    市财政局采购办主任陈志超则表示,俗话说“别人感冒,我吃药”,通过观摩庭审,也给我们行政机关同志以警示,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一定要贯彻十八大精神,树立法治理念,严格依法办事。

    市工信局董全邦科长则认为,政府机关在面对办事群众、企业时,应避免“鸵鸟心态”,就犹如把头埋在沙漠里的鸵鸟,而应积极作为,主动应对,只要严格依法办事,就不会担心“吃官司”。

    不知不觉中,座谈会在各位嘉宾们的热烈讨论中步入尾声,吴洁梅庭长对各位代表委员们的支持再次表达了感谢,对于各位代表委员及行政机关同志们的建议将认真学习领会。同时,表示行政庭将继续不遗余力地组织庭审观摩活动,为法院与社会各界搭建了一个司法公开互动的平台,增加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代表委员、行政机关同志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继续坚持主动接受监督、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力争通过庭审观摩活动这一载体,助推司法公信力建设,从而为维护我市市场经济秩序,为推进“四大一高”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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