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7月3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被告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当即向原告一次性支付赔偿款13500元,这起因电机车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历时51天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双方当事人对承办法官所做的大量工作均表示感谢和满意。
2014年3月14日,原告程某到被告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灵宝市程村乡某坑口干活,工种为小工,工资100元/日,管吃管住。2014年3月24日下午,原告程某正在脚手架上干活,被告拉矿的电机车突然从洞里冲出将脚手架撞倒,原告被撞倒在地受伤,后被立即送往程村乡卫生院治疗,后因病情严重,被送往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腰5椎体滑脱,住院25天,花去医疗费6000元,出院医嘱为出院后卧床休息3个月。事后,被告仅向原告支付1500元后不愿再支付相关费用,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原告程某于2014年5月13日向灵宝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0000余元。
灵宝法院阳平法庭主审法官王项锋受理该案后,将双方当事人邀请到法院调解室,耐心地听取当事人诉求和陈述,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严谨细致地为当事人分析案情,据法说理,并向当事人阐明了调解结案的好处,同时,采用“背靠背”的方式说服当事人,化解纠纷。最终,在王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程某经济损失和工资共计1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