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18日发布公告,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5月19日14时28分,灵宝市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在审判办公楼前,面对西南方向,为在本次地震中遇难的同胞默哀3分钟,干警们纷纷低头默哀,警车鸣笛声响彻灵宝法院上空。 在这一刻,干警的心正随着灾区同胞的心一起跳动,无情的天灾夺走了你们的生命,突如其来的灾难,让我们深感生命的脆弱。不要灰心,灾区的亲人们,不要害怕,灾区的同胞们,有全国人民的支持,我们万众一心,一定会占胜天灾,夺取抗震救灾的最后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