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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查处三起网上造谣案 4造谣者分别受罚

发布时间:2008-05-14 16:55:01


   5月13日,公安机关查获3起借地震在网上造谣案件,并对4名造谣人员分别处以治安处罚或训诫。

    5月12日,辽宁大连刘某,河北廊坊刘某、山西运城张某、河南焦作曲某出于恶作剧或为提高个人网上空间点击率等目的,编造“北京将有比较强的地震”、“汶川地震系人为”等谣言,并在在互联网相关贴吧里发帖,造成了不良影响,触犯了有关法律。

    公安部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对于借机故意制作、散播谣言,蛊惑煽动的别有用心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查处。

责任编辑:刘赞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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