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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入刑不警醒 以身试法“罪”体验

  发布时间:2014-01-07 14:32:20


    灵宝法院网讯  著名小品演员赵本山创作的小品《狭路相逢》精彩地演绎了一起与酒驾有关的故事,让人们在捧腹大笑之后更加关注酒后驾车问题,提醒大家在严于律己同时注意监督自己周围的朋友。然而,现在有些驾驶员仍然不能将酒驾入刑的概念植入脑海中,思想认识不上去,24岁的张乐乐就是一个典型案例,以身试法使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张乐乐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3年6月15日1时许,被告人张乐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灵宝市新灵西街由东向西行驶至黄河路与新灵西街交叉路口处时,与沿黄河路由北向南行驶的刘镇宝驾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张乐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张乐乐血液样本中乙醇含量为107.04mg/100ml。2013年7月17日,张乐乐被灵宝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9月5日被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同年9月24日,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乐乐犯危险驾驶罪,向该院提起公诉。

    灵宝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乐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乐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张乐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提醒:

    据资料显示,在中国,每年有近10万人被车祸夺去生命,而其中60%的车祸都是由于醉酒驾驶引起的。特别是近年来,全国范围内酒后驾车事故数及死伤人数上升较快。此外据统计,有46.1%的驾车人有酒后驾驶的经历。望广大司机朋友时刻牢记:不喝酒,多睡眠,行车上路才安全;守法规,遵法纪,生命保障最实际。

责任编辑:刘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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