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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法院以“两评查”为推手 强力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3-11-13 14:46:24


   提升审判质量和提升司法公信力,是人民法院科学发展、取信于民的不懈努力和永恒追求。庭审质量、裁判文书质量,是体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基础。今年来,三门峡法院把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作为提升审判质效的强力推手,扎实有效的开展“两评查”活动。

    一、常规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常规评查包括自评和二审对一审文书的评查。二审承办人对所承办案件的一审文书进行评查,分别指出文书中存在的优点和不足,退卷时将评查意见附卷退回,以便评查信息反馈和整改。未对一审裁判文书予以评查的,二审流程不予结案。重点评查是指对发回、改判案件进行逐案评查,附庭长、副庭长评查意见,报主管院长审核后,将书面评查意见报送审管办。

    二、内部评查与外部评查相结合。为切实提升审判人员素质、提高案件质量,三门峡中院成立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红伟任组长,办公室、审管办主任任副组长的评查小组,评查小组成员是各业务庭的副庭长和综合岗位上有审判经验的部门副职,共组成刑事、民事、综合三个评查小组,定期对抽查的法律文书进行评查。另外,三门峡中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观摩庭审、评议法律文书,通过借助外力查找不足,有效整改。

    三、评优与评差相结合。每季度末月由审管办从流程系统上随机抽取各庭所结案件裁判文书的20%,由评查小组进行评查,评出季度优秀裁判文书10份和瑕疵裁判文书5份,予以通报,并在三门峡法院内网展示,供广大干警学习、参考。年终,评查小组将从季度优秀裁判文书和瑕疵裁判文书中评选出年度优秀文书和瑕疵文书,予以通报表彰。

    四、评查整改和效果运用相结合。针对评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在向相关部门和承办人反馈的同时,并在每月召开的业绩量化会上,院长、主管业务的副院长、各业务庭庭长先后对法律文书制作和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讲评,点评时具体到案件、点名到承办人。李红伟、任睿妮副院长,先后在2013年第二、第三季度,对陕县和义马法院上半年发回、改判案件到陕县和义马法院进行逐案讲评,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的解决意见。通过多讲、多评的方式,进一步增强了法官的规范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两级法院的执法办案水平,减少质量瑕疵案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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