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灵宝市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始终把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事关灵宝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全面工作是否富有成效的大事来抓,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严格落实市委、市委政法委关于平安建设各项工作责任,不断完善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制度,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提高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司法能力和水平,为保障全市的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惩治犯罪 维护社会安定
该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利用刑事审判,从严打击刑事犯罪分子。在灵宝市委、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该院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作战,准、稳、狠地打击了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及时审判,从严惩处。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及时开庭,及时宣判,普通程序案件,全部在30天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力争在10天内审结,从严从快判处78案106人;严厉打击黑彩为主的赌博犯罪,重拳打庄家,选择3起典型案例,深入乡村、社区巡回审判,以案说法,净化社会风气;严厉打击诈骗、恶意欠薪、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对此类案件全部建立台账,坚持“两手硬”,既重视惩处,更重视挽回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今年以来,追缴此类案件赃款赃物210万元;高度重视涉民生领域犯罪案件审理工作,从重惩处危害食品安全的“毒豆芽”犯罪1件1人、医疗卫生领域受贿窝藏案2件2人;成立专门合议庭,对社会关注的阳店、五亩、豫灵等乡镇7起失火案,全部进行庭审视频直播,集中宣判,利用报刊、网络、展板、宣传单等多种载体,扩大宣传效果,及时通报案发地乡镇党委政府、林站和林区内村组,警示教育,并发出司法建议,强化预防。
化解矛盾 营造稳定环境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卫秀萍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安排调解工作,要求全院法官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增加和谐因素。为提高法官调解能力,该院组织开展了百日办案标兵竞赛活动,选拔调解能手、办案标兵,讲授调解方法、技巧,提高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促进了调解工作的开展。今年初至今,全院民事案件共受理2796件,结案2272件,调解结案700件,结案率达81.3%,调解率为75.2%。
积极探索多元调解机制。在全面加强诉讼调解工作的基础上,该院积极探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对接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建立诉讼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大调解机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如尹庄法庭总结出的“八法”调解、故县法庭总结的“背靠背”调解法、阳店法庭总结的“四最”、“四不”调解法,五亩法庭总结的“试离婚”调解法,使民商事案件调解率保持在86.7%以上,当事人主动履行调解协议的占调解案件的80%以上。
注重对重大不稳定案件的审理,确保“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对涉及群体性的案件、双方情绪对立激烈的案件、判决后较难执行的案件等,该院法官往往耐心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工作,力争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如 建某诉孙某债务纠纷一案,灵宝法院判决被告分两次将债务还清。孙某仍迟迟不能履行。第一笔款到期后,建某向灵宝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了解到,孙某早年与妻子离婚,独自抚养一子,无业,除生产组分红外无其他经济来源,家庭生活困难,2万元债务对于他来说已属巨额债务,该案办理起来有一定难度。通过执行人员耐心做工作,孙某还款1万元,并用家中的一台电视机抵顶了3000元。第一次申请执行顺利结案。2012年5月,建某第二次申请执行。这一次,被执行人孙某抵触情绪很大:“能给的都给他了,电视机也顶了账,我现在实在没有能力,我还不了钱他能把我咋?”。面对这样的“困难户”,执行人员没有放弃,一年多来,执行人员有空就给孙某打电话或者发短信,并亲自去被执行人孙某家不下20次,不间断地与孙某交流;同时给原告建某打电话,让他第一时间了解案件执行的进展步骤和孙某面临的困境,为案件的协调打好基础。2013年10月21日,执行人员按照既定的工作计划拨通被执行人孙某电话后,却听到孙某意外的“表白”:“我前几天从亲戚跟前借5000块钱,已经给老建送去了,你为我们的事情说了那么多话,跑了那么多路,我再不还钱就不像话了,老建也知道我生活困难,他答应我们的债务一笔勾销了!还得谢谢你啊!……”沟通了这么久,终于达成了想要的效果,执行人员当即通知申请人建某到庭,经核实,孙某确于10月13日主动联系建某,为其送去了5000元,两人尽释前嫌。建某明确表示下欠的2000元“不要了”,并在执行笔录上签名。
完善机制 密织信访平安网络
在平安建设工作中,该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卫秀萍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院有关部门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平安建设日常工作,形成了一把手挂帅、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平安建设工作格局。
为认真落实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各项措施,该院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载体,健全了安全、保密、消防、重要部位检查通报制度及机关管理、家属院安全等制度。同时,他们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制定了预防突发事件等安全防范制度,加强各项安全教育和管理,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今年初以来,该院把畅通上访渠道,认真倾听群众心声作为平安建设工作的重点,在接待信访群众、解决信访问题时,首先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开通军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下岗职工等社会特殊群体的诉讼绿色通道,对其来院诉讼在立案、审判、执行环节实行“三优先”。其次,该院坚持因案制宜、综合施策,采取灵活多样、务实高效的办法解决涉诉上访问题,促使信访当事人息诉罢访;同时,坚持责任查究,找准涉诉信访案件的瑕疵点,逐案进行分析研究,重新制定息诉罢访、教育稳控、依法惩治的方案,确保涉诉信访问题及时、有效、彻底解决。
为确保接访案件件件得到处理、事事得到回复,该院实行院长天天接待日制度,专门设立信访接待室,院党组书记、院长卫秀萍带头接访,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对接访案件逐案建立台账,把上访人的基本情况、反映的问题、案件性质、结案必需的材料等详细登记,梳理分类;对所有接访案件实行“四定一包”,即全部包案到领导,定领导、定责任、定人员、定期限,层层落实责任,并建立了日汇报、周通报和督察制度,确保办案进度。明确结案标准,把“人要回去、事要解决、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准,要求承办单位领导要预约接待上访人,听取上访人的意见。对于“案结”要做到“三个没有”:没有实体错误、没有程序错误、没有工作失误,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完备、处理公正。对于“事了”要做到“三个到位”:讲法到位,向上访人讲解法律法规、释法明理;讲理到位,对判决的法理、情理、事理进行释明;讲情到位,注重对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切实解决上访人的实际困难。
实行案件排查制度,对所有已结和未结案件逐案排查,按照谁主管、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对有上访隐情的案件,主管院长要亲自研究处置方案,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发生重大上访案件的,实行责任追究。
紧扣民生 筑牢为民根基
该院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努力实现民生需求的最大化和民生保障的长期化。
建立快速立案通道。该院以方便群众立案为宗旨,探索设立快速立案通道。针对群众提交的立案材料,按不同情况分别处理,能立案的当天立案。对于当事人为外地人的案件,尽量做到当天立案,以减轻当事人诉累。此外,为方便当事人诉讼,专门制作了立案便民手册,置于立案大厅内;还将诉讼须知在审判大厅正面的电子显示大屏上滚动播放。对民事、行政、执行立案依据的相关法律条文和诉讼费用计算方法及减、缓、免交诉讼费的规定等立案阶段常用的法律法规作出详细列举,极大方便了群众。在服务项目建设工作中灵宝法院对封门堵路、断水断电、恶意阻挠施工、劳资纠纷等涉法项目建设案件,实行预立案,以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平台,加强诉前调解;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统一编号立案,建立台账,12小时内办完审批手续,24小时内转审判庭,优先审理、快速执行。今年以来,对涉项目纠纷预登记16件,诉前化解溧鸿矿业、博源矿业、合意服饰、宏达电子等企业纠纷14件,其中群体性纷争4件、闹访2件。
强化重点群体服务管理。坚持圆桌审判、分案审理、心理疏导、判后帮教、轻罪记录封存,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8件,判处非监禁刑8人,通过社会调查、社区矫正,建立一案一档,帮助5名失足青少年重返校园,其中2名考上重点高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送法进校园”活动。3月4日、9月6日,院长带领班子成员和少审法官分别到灵宝市技工学校、灵宝市第二小学,带头开讲“2013年春季和秋季开学第一堂法律课”,38名法官走进中小学校,25名庭长担任法制副校长,举办模拟法庭14场,开展法制宣讲18次,发放普法漫画口袋书5000本、爱心提示卡12000余份,2万余名学生接受教育。为巩固效果,我院与共青团市委联合建立“一校一法官”制度,促使普法教育常态化、机制化。人民法院报、河南法制报等数十家新闻媒体对我院的做法进行了报道,被省高院通报表彰。对缓刑犯、免刑犯、管制犯,定期回访、考察和帮教,无一重新犯罪;对无钱打官司的18名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2.8万元。对执行不能的特困申请人,特别是残疾人、孤寡户、特困户,实施必要的司法救助。
强化政法基层基础工作。开展“法律五进”、“政法干警进基层”、“大走访”等活动,124名干警全部下乡包村,推进“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制定“七个一”活动方案,即开展一次送法下乡活动、走访一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排查和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联席一名司法联络员、为群众办一件实事、帮扶一户困难群众。今年以来,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79件,解决群众司法疾苦12件,协调有关部门帮扶困难群众18户,提出治安防范建议25条;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按照“法官多走路,群众少跑腿”的要求,不断拓展巡回审判案件范围,充分发挥依靠群众、注重调解、就地审理的方式,化解婚姻家庭、相邻权、宅基地等纠纷;深入现场调查走访,查明影响案件处理的案外和案内因素,努力实现法律真实和客观真实的统一;实现全过程公开透明,把庭审场所设置在群众居住密集的地点,让公正真正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全程实行“旁听+座谈+答疑”的工作模式,让旁听群众参与,传播法治精神,培养群众法治意识。今年以来,巡回审判829件,民事案件巡回审判率达42%,调解率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