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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措施到位

——张立勇院长就《2008年全省法院要办好的十件实事》进展情况接受本网记者采访

  发布时间:2008-04-30 09:55:37


     记者:4月9日,在省委政法委召开的全省政法部门为民办实事新闻发布会上,省法院向社会公布了《2008年全省法院要办好的十件实事》(以下简称《十件实事》),引起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强烈反响。请问张院长,《十件实事》发布后,省法院是如何部署这项工作的?

    张院长: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十件实事,是全省法院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切实保障民生的重要载体,是全省法院今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十件实事》公布后,省法院和全省各级法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措施,狠抓公开承诺各项措施的落实。目前,《十件实事》办理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初见成效。为切实把十件实事办好办实,省法院按照十件实事的性质和部门职责分工,研究制定了《关于2008年全省法院要办好的十件实事任务分解的意见》,对十件实事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责任部门、主要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对办理实事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法院要求,全省法院办理十件实事工作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负责制,我作为党组书记、院长,对办理实事工作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按工作分工,具体抓落实;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把承诺的各项内容和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提出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

    记者:请问张院长,全省法院在保障《十件实事》落实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张院长:我们既然向社会公开承诺,就要践行诺言,说到做到。为此,我们高度重视督促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对全省法院办理实事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省法院将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一方面,我们要求省法院各责任部门、主要责任人、责任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经常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指导,抓好公开承诺各项措施的落实。另一方面,省法院将适时成立专门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全省法院办理十件实事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落实好的进行表扬,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推广,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进行通报批评。此外,我们还建立了工作情况月汇报制度,要求省法院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各中级法院办公室每月底向省法院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最后由省法院办公室汇总后报省委政法委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我想,只要我们敢于督查、善于督查,我们的工作就可以做好,十件实事就可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记者:《十件实事》提出要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为什么要这样做,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张院长: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是人民法院落实宪法和法律基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司法民主,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需求的重要措施,是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条件。人民法院只有做到公开审判和执行,把司法活动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才能防止暗箱操作、幕后操作,司法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既是《十件实事》的重要内容,也是全省法院今年要重点抓的一项工作。4月21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公开审判和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该《规定》明确了公开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意义、原则和总体要求,强调要在立案、庭审、裁判和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开裁判依据,公开责任部门、主管领导和承办人员,公开审判过程、进展情况和期限要求,公开处理结果,切实做到立案工作公开、庭前准备公开、庭审过程公开、裁判结果公开、执行过程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为加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监督,我们还研究制定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关于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对新闻发言人的设置、条件及职责,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形式、时间和新闻发布工作的管理以及加强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全省法院每季度向社会通报一次法院工作情况,对法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随时向社会通报,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为提高审理案件透明度,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提高司法公信力,4月23日,省法院民三庭开展了“知识产权审判庭进校园”活动,在郑州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公开审理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徐济超副省长等领导和300多名郑大师生旁听了案件审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记者:《十件实事》提出要妥善审理和执行好就业、就医、住房、社会保障等有关民生的案件,服务社会建设。请问张院长,全省法院在保障民生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张院长: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党的十七大确定的重大战略方针,是当前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审理和执行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具体体现,是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必然要求。为切实把涉及民生的实事办好办实,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最近,我们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及民生案件审理工作为推进和谐中原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涉及民生案件执行工作为推进和谐中原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对加强涉及民生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目前,全省法院正在按照《意见》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关注、妥善审理和执行就业、就医、住房、社会保障等有关民生的案件,服务社会建设。我相信,只要我们这样做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可以得到有效保护,涉诉上访案件就会大量减少,法院和法官的形象就会明显提高,司法公信力就会得到提升。

    记者:当前涉诉信访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广泛关注。《十件实事》提出要进一步畅通涉诉信访渠道,适时开展集中接访、带案下访、预约接访活动。请问张院长,全省法院是如何抓落实的?

    张院长:涉诉信访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做好这项工作,减少全省涉法涉诉信访量,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至关重要。当前,全省涉诉信访形势依然严峻,越级上访、赴京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仍时有发生,这些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畅通涉诉信访渠道是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重要途径。为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省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全省法院将于近期开展大接访活动,由院领导带头进行大接访,进一步畅通涉诉信访渠道,认真听取当事人诉求,依法及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以上就是近期我们采取的一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深入研究,制定更加明确、更加具体、操作性更强的规范性意见,抓好公开承诺各项内容和措施的落实,以扎实有效的措施,以实实在在的效果履行承诺,取信于民,让人民群众满意。

    

责任编辑:刘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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