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灵宝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上级法院和灵宝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关于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和精神和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让全体干警在廉洁自律中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
一是层层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在中秋和国庆节前夕,灵宝市人民法院先后召开了院党组会、中导领导干部会、部门干警会。会上,分别传达学习了省市法院和灵宝市纪委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针对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特点,紧密结合中央、省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我市开展的“三治三促”活动,抓好节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等待观望”、“避风头”、“打折扣”、“搞变通”心理,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通过传达教育,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到,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是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构建节约型社会、打造节约型机关的批示精神和要求,是落实上级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巩固廉洁自律工作成果的具体体现。
二是制定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和落实措施。灵宝法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意见,把制度约束作为刚性约束,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坚决整治对中央规定变着法子进行规避的行为,集中解决“四风”问题,在召开“三个会议”的基础上,向各基层法庭和院各部门分别制发了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七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吃喝玩乐;严禁用公款组织参观、旅游;严禁借节日之名请客送礼;严禁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车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同时,成立了检查组,对公车采取了封存措施。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实处。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灵宝法院成立了由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组成的检查组织,并落实了“三个天天检查”:对封存的公车坚持天天检查,对值班人员和保安履行职责情况坚持天天检查,对高档宾馆、洗浴中心等敏感地段坚持天天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没有发现干警涉入“禁区”的现象,没有公车私用的现象,没有发生重大问题,有效保证了双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