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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严厉处罚一哄闹法庭的案外人

  发布时间:2013-09-13 16:29:24


    灵宝法院网讯  9月11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对哄闹法庭的案外人强亚娟司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切实维护了人民法院的正常诉讼秩序。

    王勤某与王立某同系灵宝市阳平镇娄底村村民。2012年9月13日,灵宝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王勤某申请执行王立某债务纠纷案,被执行人王立某一直不在家,去向不明,且无可供执行财产。为尽快执结此案,执行局局长刘万胜带领执行干警四处查找被执行人王立某的线索,并与阳平镇娄底村支部书记取得联系,让其协助执行。

    2013年8月下旬,申请执行人王勤某之妻强亚娟给刘万胜局长打来电话,称被执行人王立某回家奔丧。刘万胜局长立即派执行干警赶赴灵宝市阳平镇娄底村寻找王立某,执行干警寻遍娄底村也不见人,执行无果。

    9月11日,市领导接访日。申请执行人王勤某之妻强亚娟一早便到市信访局进行闹访,刘万胜局长接到通知后,派人到市信访局劝解强亚娟,解释后离去。11时许,强亚娟到刘局长办公室,推开门,说:“为什么案件执行了,不给我钱?”刘局长问是怎么回事,她说,信访局人说,案件执行了,就应该给钱。刘局长给其解释说,你这个案件是信访结案,而不是案件执行完毕。解释过程中,强亚娟根本不听解释,张口大骂说:“被执行人王立某是你大还是你妈,你都不找他要钱”。刘局长告诫“有事说事,不要骂人”,强亚娟非但不听,还抓起烧水壶向刘局长砸去,水壶砸中刘局长脚面,幸而水温不高,没有造成人身伤害。

    吵闹声与砸东西的声音惊动了执行局的其他干警和其他当事人,强亚娟被及时制止。为切实维护人民法院的正常诉讼秩序,灵宝法院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对哄闹法庭的案外人强亚娟司法拘留15日,并处以罚款1000元。

责任编辑:刘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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