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8月28日晚上7点半,天色已然渐黑,此时的上班族早已下班休息了,而灵宝法院故县主审法官工作组法官杨晓峰却没有休息,他前往灵宝尹富市场寻找被送达当事人建某向他送达一起小额诉讼案件的诉讼材料。
2012年9月,原告陈某为被告建某代理销售某饮料系列产品,2013年5月,原告向被告退货312件,双方并达成退货款协议:被告同意于2013年6月底钱给付退货款5180元给原告。但约定给付退货款期限过后至今,被告一直未支付。为此,原告陈某于2013年8月5日将被告建某诉至灵宝法院。灵宝法院故县主审法官工作组受理该案后,在电话送达、白天上门送达均无果的情况下,考虑到上述案件标的为千元左右,符合小额诉讼案件条件,为确保案件能在一个月内审结,故县主审法官工作组的法官在打听到被告人建某近日在灵宝市尹富市场夜市摆摊时决定对此案开展夜间送达。
及时送达与否是能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的关键因素之一。灵宝法院开展夜间送达提高送达成功率,为小额诉讼案件快审快结提供了有力保障。这也是该院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强化司法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