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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学习贯彻三门峡市中级法院执行局长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3-08-26 09:48:18


    灵宝法院网讯  2013年8月23日下午,灵宝法院召开执行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长工作会议精神和灵宝法院院长卫秀萍要求执行工作“实实在在执结一批案件,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 的指示精神。会议由灵宝法院执行局局长刘万胜主持,副院长宋新卫出席会议。

    会上,刘万胜局长传达了8月22日下午三门峡市中级法院执行局长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和三门峡市中级法院纪检组长陈三奇做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灵宝法院今年1月至8月执行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他指出,与三门峡其他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相比,灵宝法院执行工作还处于落后位置,执行结案率底,信访案件多,个别执行干警还有厌战情绪,全体执行干警要加强学习,克服厌烦惫懒情绪,增强对执行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行动积极,每位干警必须对未结执行案件进行排查,限期结案。对未能执结案件,要分析原因,和当事人进行沟通,制定措施,主动出击;效果要显著,全体执行干警要加班加点,大干四个月,结案600件,扭转我院执行工作的不利局面,保证我院执行工作在年底考核时不脱全院整齐工作的后腿。

    宋新卫副院长在会上强调,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必要延伸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关口,关系到法律的尊严,并最终影响到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威信,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心。我们要充分领会这次会议的精神,在实际工作中要认识到以下几点:

    第一,正确认识执行行为的性质。要认识到执行行为是法律赋予法官的职责,而不是一般的社会性、偏执性行为。

    第二,紧紧抓住执行“四率”不放松,即执结率、实际执结率、录入率、息诉罢访率,确保年底录入率达100%,结案达90%以上,实际执结率达70%以上,执行信访案件全部办结。

    第三,重视执行管理。要提高执行效率,确保执行案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执结;要以执行长为中心,加强团结,形成合力,强力出击;规范执行行为,执行工作要深入、细致、主动,必须做到执行程序、执行措施、执行结案三到位;规范执行环节,该合议的一定要合议,该审批的一定要报批,做到严格依法办案。

    第四,加强廉政建设,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做到能干事、干好事、不出事。

    第五,加强执行宣传,借助新闻媒体等,正面宣传执行工作,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第六,高度重视执行信访案件。一方面在工作中要与当事人保持良好沟通,通过细致耐心的工作避免新的信访案件发生;另一方面对新出现的信访案件要及时汇报,尽快解决。

  与会干警纷纷表示要在学习和今后实际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坚定信心,要以这次执行局长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奋勇拼搏,努力工作,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优异的成绩向我院党组交份满意的答卷。

责任编辑: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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