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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少审法官耐心帮教迷途少年考入名牌高中

  发布时间:2013-08-21 19:29:43


    灵宝法院网讯  “张庭长,我们现在又回到了学校,真的很感激,要不是您们不辞辛劳的教育和帮助,给我们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俩今天可能还在蹲监狱。”近日,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3年5月被判处缓刑的巴某、李某两名未成年被告人来到灵宝法院少审庭,在向张晓红庭长报告完自己的思想状况后,激动地向法官报喜,说自己已正式参加校园军训了。

    2012年5月28日,在豫灵镇第一初级中学就读的被告人巴某(15岁)的被子丢失,后该校学生王某称自己将巴某被子(因自己之前丢失的被子与巴某的被子相似)拿走放在学校门卫室,巴某遂将王某带到自己的宿舍内,和同宿舍的被告人李某对王某进行殴打,致王某胰体尾挫裂伤、胰腺出血坏死,脾脏呈急性淤血性改变。经鉴定,王某伤情为重伤,五级伤残。后李某迫于法律威慑,在母亲陪同下投案。案发后,巴某、李某后悔不已,积极赔偿王某损失。

    受理该案后,少审庭法官及时与监护人联系,全面了解巴某、李某成长经历、家庭状况、犯罪成因和案发后思想动态,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审理中寓教于审、审教结合。宣判后,张晓红庭长又及时与巴某、李某案发前所在学校联系,不辞辛苦十余趟到学校与校长、老师沟通,帮助其重返校园。在张庭长的鼓励和帮助下,巴某、李某逐渐走出人生“阴影”,在今年中考中取得了优异成绩,被名牌高中录取。

责任编辑:张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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