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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评议团制度解决信访案件让民意有序进入司法

  发布时间:2013-08-13 11:00:58


    灵宝法院网讯   灵宝法院运用旁听评议团制度解决特殊案件,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回应公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此举实施一个月以来,已成功处理3起信访案件,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收到事半功倍良好效果。

    该院从辖区党委、政府、土地、城建、教育、信访、劳动、银信、妇联、企业、村委、司法、民调、驻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考核选拔信访案件评议团成员,并根据案件难易程度确定成员身份和人数,由案件承办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开庭前七日向庭长书面申请评议团成员、人数、评议时间、评议内容,庭长审核后报主管院长审批,审批后由承办人开出制式通知书,通知评议团成员到庭,评议团成员到庭后同普通旁听人员一样参与旁听案件审理,休庭后评议团现场留庭或择日到庭就信访案件焦点在法庭的引导下进行讨论,评议团作出评议结论,合议庭作为审理的参考意见,随卷宗装订归档。参与庭审旁听评议的成员多少可根据案件性质及审理需要确定。

    在取得初步经验的基础上, 灵宝法院不断拓展该项制度适用范围,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涉及群众群体利益的案件、媒体监督的案件、人大、党委批转的案件也适用旁听评议团制度,目的是让更多的公民有机会直接参与审判,实现阳光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人情干预司法,实现司法公正,推进司法民主,有效减少日益增长的信访压力,最大限度地让社会各界了解、理解和尊重法院工作。

责任编辑:张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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