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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整改”内治本外治标

灵宝法院精细管理司法公信持续提升

  发布时间:2013-08-13 00:08:22


    一、狠抓“三个提高”。一是提高庭审质量,要求全体法官严格遵守庭审基本规范,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围绕案件重点、难点和焦点,开庭审案,全面查清案件的所有事实和问题。二是提高合议质量,要求合议庭成员对证据认证、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结合当事人的诉辩主张,依法大胆提出合议意见。三是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强化裁判文书说理,要求法官充分阐述支持或不支持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根据和法律理由。

    二、实行“三个评查”。一是实行庭审评查,随机抽查正在审理的普通程序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全体班子成员和审委会委员参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上级领导和新闻媒体组成评议组,集中观摩,从法官形象、庭审能力、案件难度系数四个方面26个小项制定具体评分标准,现场匿名打分,同步整改。二是实行裁判文书评查,从完善内外监督入手,建立审判长交叉检查裁判文书制度,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统一汇总,由审管办提出全面整改意见;建立裁判文书质量讲评制度,公开展示优秀文书,剖析类型化的突出问题;建立公开听取社会意见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对裁判文书“挑刺”,依法纠正。三是实行案件评查,对上诉案件全面评查,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重点评查,对疑难及社会关注案件跟踪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除责令责任人整改外,主管院长、庭长定期举办专题讲评会进行讲评,对重复发生的问题建立严格的惩处机制,减少案件质量瑕疵。

    三、开展“三项治理”。一是专项解决“立案难”。针对社会各界对立案环节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律师事务所、乡村社区、机关企业走访调研,6次召开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12条,梳理整改,制定《关于加强立案工作的若干规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立案难”专项治理。二是对隐性超审限问题“开刀”。对案件立案、审理、委托鉴定、宣判、文书送达、案件执行、中止及卷宗移送等11个环节专项评查,重点查找是否存在送达迟缓、鉴定拖延、开庭懈怠、执行不作为、中止无期限、卷宗装订移送不及时等问题,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并建立健全防范机制。三是重拳整治问题案件,对所有改判、发还重审、当事人信访上访以及人大代表、媒体关注等案件,实行听证制度,分析查找被听证案件在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审理程序、裁判结果以及裁判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查究案件承办人、合议庭成员及主管领导在案件办理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玩忽职守等情况,严肃问责。

责任编辑:张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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