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网讯 2013年8月6日至7日,灵宝法院主审法官工作组执行长工作室成立仅2天时间,王磊执行工作室的干警在执行长的带领下,顶着39度的高温,到三门峡、陕西等地,多措并举执行4起骨头案,执结标的22万余元。
8月6日上午,执行长王磊带领干警驱车几十公里赶到陕县法院。在陕县法院领导的支持和帮助下,顺利的将执行法律文书送达有关人员,将吕某申请执行席某一案的执行标的款43765元现金转划入我院执行款帐户,该案执行完毕。
8月5日下午,王磊执行工作室在执行灵宝市邮政银行申请执行阴某、杜某等两案中,经过银行查询,将该两案被执行人在银行存款扣划进本院执行款帐户。8月6日,该两案申请执行人灵宝市邮政银行将执行标的款61569元领走,该两案执行完毕。
8月6日,王磊执行工作室在执行三门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宝支行申请执行王某、叶某夫妻两人借款一案中,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强制冻结王某、叶某两人的银行账户,叶某主动到院履行了执行款和执行费116000元,该案执行完毕。